訪民致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公開信(二)
【大紀元12月21日訊】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我們是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規劃區花園洋房的房主,2004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我們一行七人到貴局信訪處白河路75號上訪(接待員工號17# )。我們向他反映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擅自擴大拆遷範圍,要違法拆遷我們的房屋,我們要求貴局行使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對這一違法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
根據2004年出版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釋義 第七條(32頁)闡明:“對於設區的市,其區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受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委託受理拆遷申請,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並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但發放拆遷許可證的責任仍應由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承擔”。貴局不能對我們的合理合法要求不予理睬,視若惘聞,貴局要依法行政,實體行政!
我們對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給上海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發放的房屋拆遷許可證(閔房地拆許字[2003]第66號)沒有異議。問題是,旗忠公司借“新建迎春路”項目的名義,擅自擴大了拆遷範圍。按閔房地拆許字[2003]第66號規定的拆遷範圍,聯工村花園洋房僅有十戶住家涉及拆遷,其他的十四戶房屋所處位置均在迎春路規劃的“紅線”週邊!這是千真萬確的!因為我們在律師的陪同下曾前往閔行區規劃局和閔行區房管局,親眼看到規劃圖,在電腦的顯示幕上,迎春路規劃圖的兩條紅線清清楚楚地標示出聯工村十戶花園洋房在拆遷範圍內所處的位置;在房管局的圖紙上,迎春路的綠化帶標誌得更加詳細具體:迎春路南側有綠化帶,北側無綠化帶(臨華寧路段、花園洋房前面一段)。
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堅決制止違法拆遷,國務院辦公廳又頒發了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 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國辦發[2004]46號明確指出:——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劃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採取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隔交通等手段,強迫被拆遷居民搬遷——-嚴格依法行政,正確履行職責——凡政府有關部門所屬的拆遷公司,必須與部門全部脫鉤——嚴格依法行政,實行“拆管分離”。並且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2004年10月底以前將落實本通知情況報國務院,同時抄送建設部”。為什麼旗忠公司能如此膽大妄為,要堅持違法拆除我的房屋,對我下發強制執行通知書?(11月8日對拆遷範圍外的董順昌房屋進行強制拆遷)對此情況,我們早在2004/08/06 就向貴局信訪處17# 接待員詳細反映過,並且當面遞交投訴舉報材料一份(申訴材料2頁,附件材料19份計33頁)。為什麼貴局保持沉默?旗忠公司究竟想走多遠?閔行區房管局究竟扮演什麼角色?
請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高度重視、及時制止他們的違法行為!雖然我們不願“越級上訪”,但是,如果你們聽之任之,任憑他們繼續違法違規侵害我們的合法權益,強行拆除我們的房屋,那麼,我們立刻就會向中央求救,向敬愛的胡錦濤請求幫助!這是真的!決不是說說而已!
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規劃區花園洋房房主2004/11/05
附件:1 2004/08/06給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投訴舉報信
2 給董順昌強制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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