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致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公開信(一)
【大紀元12月21日訊】
集體土地未經審批徵用 不可許可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必須經過立項,並取得土地徵用批文、建設用地規劃和房屋拆遷許可後方可進行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上海市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沒有對馬橋鎮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徵用的情況下,向不具備拆遷主體資格,又缺少法定申請文件的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頒發拆遷許可證,並發佈拆遷公告,變更拆遷範圍和延長拆遷時間等等,其具體行政為違法,侵犯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我們是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聯工村規劃區花園洋房的房主。該社區建於1995年,當年,我們是按鎮政府的要求,在指定的建房位置——“規劃區”內建造了花園洋房,一戶一棟,共計24戶。社區建成後,成了是遠近聞名的農民別墅區;成了馬橋鎮鎮政府帶領農民奔小康的典範;成了鎮某些領導人職位提升的政績!然而好景不長,飛來人禍,由於上海市閔行房屋土地管理局違法行政,花園洋房慘遭違法拆遷(別墅區內的房屋壽命最長十年,最短僅一年),該局利用行政職權,配合馬橋鎮政府實現未經依法批准實施占地的目的。
一.調整種植結構是假 非法圈地是真
土地法第31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第43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第44條規定:“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馬橋鎮的農田是優質水稻良田,大部分農民一直以種植水稻為生。馬橋政府為了賺取更多的土地出讓金,截留更多的征地、拆遷補償金,(傳聞馬橋政府企業欠銀行貸款六、七十億)在土地未經依法批准使用的情況下,自己動手拆搞拆遷。2002年,鎮政府以調整種植結構為名,非法將耕地改作他用,把承包給農民的水稻良田全部收回改栽樹苗,栽下的樹苗從不管理,根根樹苗與雜草同生同長、半死不活。種植結構調整二年後,馬橋政府在閔行房管局的協助下,借助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的“銀春路”建設工程基地動遷的名義,擅自擴大拆遷規模:工農村、聯工村、望海村、馬橋村、聯盟村、青登村、俞塘村——成千上萬畝土地上的農民的房屋被捲入拆房運動,這是一起經精心策劃的違法圈地為獲取鉅款的違法行為!邊拆遷,邊征地;先拆遷,後征地,都是法律的禁止之列。
二.花園洋房慘遭劫難
聯工村花園社區位於華寧公路旁,地處便利的交通網線中,是開發商垂涎三尺的寶地。該社區去年年底被“納入”銀春路拆遷範圍。拆遷實施單位——上海閔行房地(集團)有限公司出示的唯一拆遷許可要件,是貼在居民牆上的一張銀春路建設工程拆遷公告,除此以外別無其他;拆遷辦公室的組成人員是村党支書、村長、村委委員、派出所幹警等人,風馬牛不相及,可笑之極!
目前,上海市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協同拆遷辦,通過採用恐嚇、哄騙、離間、強遷等手段,已經拆除洋房14棟,剩下10棟未拆,房主們堅決抵制拆遷的理由是:“集體土地未經審批徵用,不可實施拆遷”。
閔行房管局和馬橋鎮的政府官員們是如何打著護法的旗號幹著違法的勾當呢?在此粗略介紹:
1)2000/01/01,聯工村委會與該村村民簽定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為30年,合同有效截止日:2029年12月31日(見:土地承包合同及承包權證)。
2)2002/11/06,聯工村委以調整種植結構為名,把3000多畝優質水稻田改種綠化苗木,強行終止與村民簽定的期限為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見:關於種植業結構調整及對村民補貼的規定)。
3)2003/11/01,聯工村委召開拆遷動員大會(見:通知),洋房社區全體住戶拒絕參加。動員大會後,村委會在住宅牆張貼了“房屋拆遷公告”,這是拆遷辦出示的唯一拆遷依據。
4)村民張耀龍的樓房座落“規劃區15號”,1995年張耀龍響應鎮政府“奔小康”的號召,集資興建了建築面積為197.98平方米的小洋房(見:房地產權證)。
5)由於張耀龍不與拆遷辦配合,2004/01/09,張收到“上海華銀電器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張被雇傭單位炒魷魚(見:與張耀龍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6)2004/04/19,周宏偉被拆遷辦定為強遷物件,收到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作出的強遷決定通知書: 閔府強執(2004)第2號(見:強制執行通知書)。周宏偉是拆遷辦鎖定的第13個目標,已被拆遷的12戶補償遠遠低於法定最低標準。
7)2004/05/10,閔行房屋土地管理局對周宏偉發出最後通牒,定於5月26日對周住房執行強制拆遷(見:閔房地129號通知)。
8)2004/05/13,花園社區12戶未遷村民聯名上書最高人民檢察院,強烈抗議閔行區政府違反憲法、土地法!強烈抗議政府違法圈地、非法拆遷!(見:給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同志的信)。
9)2004/05/26上午,村委幹部、公安派出所等人親臨現場,指揮拆遷。周宏偉新屋建造一年有餘,不但舒適美觀,而且房屋品質優等。看著農民小康生活頃刻之間毀於違法者之手,所有圍觀者都感到無比憤怒!
10)周宏偉洋房被拆之際,“嘉禾”事件爆發之時,“拆遷辦”偃旗息鼓。11戶村民以為能逃脫此劫:“拆遷停止啦”!“有溫總理在關注,他們不敢再違法啦”!他們欣喜若狂奔相走告。嘉禾縣從媒體關注中消失,“拆遷辦”死而復活,這次拆遷辦聰明地採用“各個擊破”戰術,2004/06/21只給規劃區13號董順昌送去資料,其他十戶暫時擱置,避免拆遷戶組成統一戰線,共同對抗違法拆遷(1.房屋拆遷估價分戶報告單 2.房屋拆遷許可證 3.關於同意延長上海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新建銀春路專案基地房屋拆遷期限的通知 )。做假露破綻,借用的拆遷許可證已超越期限(2003/10/23—2004/04/22)。
11)聯工村幹部給董順昌送去資料兩份:1“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申請人:上海旗忠森林體育城有限公司2004/06/29;2 “受理通知書”,閔行房管局 2004/07/02 。
12)董順昌接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第一次會議通知”2004/07/02。
13)董順昌接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第二次會議通知”2004/07/12。
14)董順昌接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第三次會議通知”2004/07/14。
15)董順昌接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2004/07/23簽發的“房屋拆遷裁決書” 閔房地[2004]237號,告知“被申請人在接到本裁決書之日起,十七天內搬離原址”。(截止日:2004/08/09)閔行房管局假戲真唱,“象模像樣”地執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若干規定”的程式,以示其行政合法。
三.誰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法違紀者的後臺?!
國務院七部委聯手整頓土地市場,啟動《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開展以下幾方面的治理整頓工作:
1)清理檢查去年以來的土地佔用和土地審批情況等問題
2)清理檢查耕地占補平衡數量和品質情況等問題
3)清理檢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使用情況等問題
4)清理檢查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情況等問題
5)清理整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存在的問題
《方案》明確了對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下發後,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法違紀的行為,堅決依法從嚴處理——
今年6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就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下發通知(國辦發[2004]46號),通知中的第二條要求嚴格制訂拆遷計畫,對糾紛集中地一律停止拆遷。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劃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通知第三條要求嚴格拆遷程式,確保拆遷公開、公正、公平。政府投資建設的工程也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
有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有嘉禾縣政府執政失誤的“標本”;有違法官員受黨紀國法制裁的前車之鑒,為什麼上海市閔行房屋土地管理局和馬橋鎮鎮政府的官員還敢繼續“執迷不悟”?!是何種利益驅使他們繼續挺而走險?!是何人給予他們繼續與中央政府對抗的勇氣?!更為可惡的是,時至今日,這幫人仍膽大妄為地不計後果地繼續犯法!
讓我們拭以待目,靜觀閔行房管局玩弄“行政裁決合法”後的把戲!
馬橋鎮聯工村規劃區花園洋房房主
朱忠耀 張耀昌 章金弟
董明昌 楊靈芳 董菊仙
張秀齊 顧鳳芳 連 鳳
聯繫電話:6408 2414 2004/08/06
隨函附件 1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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