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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誕不唱快 KTV偷偷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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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田瑞華、柯力心/綜合報導〕有消費者投訴,一群朋友約好耶誕夜要去KTV狂歡,可是本來定價會打折的包廂費,卻漲到比定價還高,業者並未主動告知,是他問了才知道;台北縣消保官周繼雄指出,業者若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已經違反消保法第十條,消費者可以主張依原價付錢。

消費者指出,他打電話向錢櫃KTV中華店訂位後,突然想到問一下收費狀況,結果對方告訴他,耶誕節跟跨年屬於特殊節日,所以收費調漲;消費者說,原本週日標準型大包廂定價一千二百八十元,但會依時段不同有折扣價錢,最貴的晚上八點到十點五十九分為一千一百五十二元,可是耶誕夜當天竟然要一千六百八十元,他直批「搶錢啊」!

錢櫃:例假日收費確比平日高

錢櫃則表示,平常遇到例假日或假日前夕,收費的確會比平日高,網路上都有公告,各門市也會明白告知。

但消費者氣憤地指出,他上網查詢根本沒有看見任何漲價訊息,如果訂位當時沒有主動多問一句,一票人到現場唱完後才發現,可不可以拒付,業者不應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周繼雄指出,業者如果沒有事先透過通路廣為宣傳,告知消費者,就算當天在店門口張貼告示,也違反了消保法第十四條定型化契約的規範,消費者可以據此主張依原價付錢,如果業者不接受,他建議消費者可以保留收據向消保官申訴。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業者如果沒有事先更改廣告,或公告要調漲費用,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業者應該確保廣告內容真實的義務,消費者可主張依原公告費用付費,若遇糾紛可向消基會或各縣市消保官申訴。

好樂迪:只是取消折扣

另一KTV業者好樂迪,平日消費時都會有折扣,耶誕夜則是把折扣取消,所以消費也會比一般時段高,但不會再加成計費。

周繼雄則說,如果兩大龍頭業者同時漲價,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漲價」之嫌,公平交易委員會應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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