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審通過金管會銀行局等四業務局組織法
【大紀元1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八日電)立法院法制及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初審通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四業務局組織法草案,明訂各局職掌範圍、人員編制等。
銀行局等四局業務組織法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先以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方式施行,初審通過銀行局等四局組織法草案,有助於法制化。
親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新竹市)會中表示,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尚未通過,金管會以編制表替代,是否造成立院空白授權,未精簡前即虛胖的問題?要求金管會立即提供編制表,配合法案審查。
金管會隨即提供編制表,主席陳金德表示,金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規定四局暫行員額為九百一十人,金管會提供編制表員額比九百一十人少近一百人,經在場立委同意後,初審通過銀行局等四局組織法草案,送院會二讀前,不需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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