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審高智晟轉移國際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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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訊】(希望之聲記者蔡紅、齊月報導)高智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十二日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秘密開審。高智晟的律師莫少平指出,審訊是以閉門形式進行,高智晟的家人未獲准旁聽,他的辯護律師也未獲准出庭。對此,記者採訪了著名維權律師郭國汀。郭國汀認為,中共秘密審判高智晟再次證實了中共控制下的法院已經喪失了法院的基本功能。連接收聽

郭國汀指出,高智晟的案件從偵查,審查起訴到審判這三個階段,中共都是違法的。首先是從偵查階段,首先從抓人開始,它就是非法的秘密綁架。綁架了以後又是秘密逮捕。一直到起訴也是秘密的,審判也是秘密的。從第一個階段,偵查階段律師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就有權為所謂的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只有一個例外就是必須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從起訴高智晟的罪名來看它是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者說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都不是法律的規定的國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說它不是那個唯一例外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講,它在偵查階段,拒絕律師介入就已經是非法。

其次在審查起訴階段,郭國汀指出,公安局偵查階段已經結束,它要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在這個階段,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也可以介入。也就是說在第二個階段,根本就不能阻止律師介入。從高智晟這個案件來看,到第二個階段,他仍然被拒絕,莫少平早就受理高智晟的哥哥委託他。檢察院照樣拒絕讓他會見,這個也是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規定不是說模稜兩可,不是說可左可右。我們是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來分析,衡量的。也就是說在第二個階段也就是我們俗話所說的檢察院階段,中共拒絕辯護律師介入也是嚴重違法。

郭國汀進一步指出,第三個階段也就是審判階段,實際上就是十二月十二日,北京一中院,對高智晟進行的秘密審判。首先它是秘密審判,秘密審判我剛才已經講到了,它只有一個例外就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或者是涉及到個人隱私的案件或者是未成年的案件,這三種情況都不屬於高智晟這個案子。唯一的可能就是,假設高智晟這個案件涉及到國家秘密。按正常程序,它應該是這樣:公開審判,但是涉及到所謂的國家秘密的證據,它可以在那個證據審查的階段不公開。好比說開庭開到一半,要對某份證據執證。而這份證據是涉及到國家秘密的,那麼法庭就可以宣佈暫時休庭,或叫聽眾出去。法庭只剩下律師,公訴人,法官。由他們對這個證據進行秘密辯論。但並不是整個案件都應當秘密審判。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講它肯定也是違法。

郭國汀從三個方面分析了中共法院,中共檢察院,中共公安,都是非法辦案,它為什麼這樣做呢?因為這個案子實際上影響很大,要對外有個交待。但是我說從這個情況來看,可以證實,中共所謂的政治局委員這幫人,全部都是法盲,他們根本就是在破壞法治,也就是在破壞法律的尊嚴。他們帶頭破壞法律,給所有下面的基層法院,基層公安,基層檢察院作了一個非常壞的「榜樣」。高智晟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這種非法現象,它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實際上中共對所謂的敏感案件和政治案件一貫如此,不是說現在才這樣,只不過是過去沒有被披露或披露的很少。

郭國汀進一步舉列說道,比如說鄭恩寵的案子,它的審理過程同樣全部都是非法的,根本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也是以所謂的涉及國家秘密為由,開庭審理都是用種種的小把戲,比如法庭的故意安排,旁聽人員都是公檢法和各部門的黨政人員,由此把空間全部佔滿,然後讓真正的聽眾一個都進不去。到後來的像清水君的案子,張霖的案子,或者師濤的案子,或者楊天水的案子都是如此,包括我自己的案子,像聽證會,都是這樣。比如在臨時開庭前,變更庭審的地點。這個做法中共一貫這麼做。

郭國汀指出,依法客觀公正判案,維護法律的正義,維護公民的合法正當權利,這些基本功能,中共的法院,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已經徹底喪失,這是再次得到證實的結論。中共為什麼要為高智晟指定兩名律師,一方面又拒絕高律師的親屬包括耿和和高智晟的哥哥請的律師呢?用很形象地一種說法就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因為它要欺騙國際社會,比如說高智晟我們法院為他已經制定了辯護律師,他是有律師辯護的。這正是中共對政治案件,敏感案件採取的一種方式。

對於網上有消息說高智晟在庭上認罪的說法,郭國汀認為這是非常荒唐的,說明辯護律師很可能做了有罪辯護。如果說這個推論正確的話。同樣的道理,鄭恩寵這個案件中,也同樣存在性質一樣的情況。因為剛開始鄭恩寵的親屬請了我和張思之律師,但是上海的法院,上海的公安、檢察對鄭恩寵封鎖消息,不讓它知道家屬已經請了我們。然後就是一直騙他,說他家沒有請律師,誘導鄭恩寵請他認識的律師。目的是什麼呢,就是法院,公安要避開能夠真正為鄭恩寵辯護的或者大膽為他辯護的律師。再舉個例子,我本人。我在被中共抓起來軟禁的時候,我請的律師是張思之和浦志強。中共法院和公安得知我要請他們的以後,也是千方百計的阻止我請他們。目的是什麼呢?跟高智晟這個案子是一樣的。他們為什麼要避開或者要迴避莫少平呢?因為莫少平在中國人權律師當中算是介入人權案件比較早的,也是比較敢辯護的人,而且在這個行業裡面比較有名氣。所以中共還是害怕或者懼怕莫少平為他辯護,所以用了這種方式來迴避。

郭國汀認為,中共法院秘密審判高智晟說明了它們已經定調子。法官也好,檢察官也好,實際上是根據上面定的調子去圓它的調子。所有的程序,所有的做法就是去找各種理由,各種說詞,來作出這種判決。最終很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光光從判決書上看,似乎它判的有道理,合法的。實際上因為它秘密審判,就是內情誰都不知道,它指定的律師肯定不會把真相公佈於眾,在這種情況下,它就很容易的欺騙公眾。但是我想,他們這種做法完全是癡心幻想。把中國人想像得太弱智了。實際上真正的弱智是中共當局自己,他們這樣做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當記者問道,中共為什麼要如此匆忙地開庭審理高智晟律師的案子時,郭國汀回答說,從某種策略上來講,又是引導公眾注意力的問題。因為審理高智晟顯然是新聞關注的一個焦點。中共當局面臨著許許多多國際上的巨大壓力。比如說像2008年的奧運會,現在已經有大衛楛鷇薶竣蓿}主張把奧運會移到巴黎。同時國際上的譴責活摘法輪功學員的譴責之聲越來越強烈,再加上退黨大潮。中共要用這種方式再來沖淡其它的那些焦點。

莫少平和丁錫奎律師轉達法院給高智晟家屬的訊息是:「法院已經在3天前公佈了開庭的時間地點等情況;法院為高智晟指定了兩名律師在庭審時為他辯護;據說高智晟在庭審中承認公訴機關對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國際媒體對高智晟案的「炒作」將對高智晟的量刑不利。」

郭國汀認為,我認為恰恰相反,不管量刑還是定罪,如果國際社會不關注,中共只會往死裡整。整得更厲害。如果國際社會的壓力足夠強大,中共反而不敢輕舉妄動。

高智晟因為替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律師事務所在去年10月被北京司法局勒令停止營業。於8月15日被公安拘捕,9月21日被正式逮捕,目前尚未獲知他為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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