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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焚化廠 十七億餘預算全砍

【大紀元12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表達反對焚化廠營運決心,台東縣議會昨天全數刪除相關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總計十七億一千四百六十二萬兩千元預算都被刪除。

環保署原本提出「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民國九十一年初前縣長陳建年與廠商簽約、以BOO方式興建台東焚化廠,不過地方持續反彈、中央政策也轉彎,焚化廠前年4月起雖已試燒過,但仍未報准完工,目前廠商已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申請仲裁。

焚化廠相關經費每年都吵得沸沸揚揚,去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因縣議員謝明珠力阻,被大砍到只剩一千元,今年再度提出,仍遭議員全數封殺。

昨天在審議縣環保局補助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的建設費、操作維護五千三百四十六萬三千元時,包括張國洲、張卓然、謝明珠、江堅壽等議員相繼發言指出,焚化廠是否營運仍是未知數,且台東垃圾量不足,根本用不到焚化爐,在全體委員同意下率先刪除這筆預算,十多位縣民也到議會拉白布條聲援。

而縣府附屬單位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共編列五項來源,包括徵收收入五千兩百廿一萬元、借款償還總建設費的建設攤提費十四億八百一十萬五千元、財產收入五萬元、其他收入五萬元、政府補助共兩億五千四百一十五萬七千元,總計十七億一千四百六十二萬兩千元,用途包括焚化廠建設攤提計畫、操作維護計畫等,也全刪除。

合約待解決 一味拖延非縣民之福

記者張存薇/特稿

台東焚化廠抗爭由來已久,不過已經蓋在台東市大豐地區是既成事實,不論營運與否,還是要妥善解決與廠商間的合約問題,也應理性探討,一味採「拖字訣」,刪除相關預算、把後續責任丟給中央,並非縣民之福。

台東焚化廠在民國八十六年由縣議會同意興建,並於九十一年由前任縣長陳建年卸任前幾天與廠商簽約,歷經前任縣長徐慶元、現任縣長鄺麗貞,地方抗議聲不斷,這個「燙手山芋」該如何解決,還有待仲裁結果再進一步處理。

未雨綢繆是地方該做的,根據合約,營運廿年需要四十二億元的建設攤提費,雖然中央會逐年補助近一半費用,但剩下一半對台東財政負擔仍大。

根據計算,財政局好幾次提出一次借貸十四億元、一次還清原本應支付廠商分年攤提的建設費,但都遭議員封殺;財政局長陳金虎解釋,雖然廠商不一定同意這麼做,但總是增加談判籌碼,再加上中央每年均補助地方兩億多元經費,到最後可彌平這項借貸,對台東損失最小。

或許這並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提出一個妥善解決的可能;議會一味刪除相關預算,一味認為都是中央焚化爐政策不合理、責任在環保署,但萬一中央相應不理,地方又該怎麼辦?

正向思考解決之道、理性討論,才能順利化解焚化廠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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