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通過殘疾人權公約
【大紀元12月1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2月14日報導)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旨在促進和保護全球6.5億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殘疾人權利公約》。
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主要的人權公約。
有關公約經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目標是確保身心殘障者享有完整平等的人權、基本自由,以及他們與生俱來的人格尊嚴應受尊重。批准這項公約的國家,將頒布法令和具體措施,以改善障礙者的權益,並且也將廢止一些歧視的法規與措施。
這份公約包括32頁,覆蓋保護身心障礙者公約共有50條,由聯合國大會小組耗時4年協商而成。公約支持者也曾有過爭議,他們認為,儘管理論上殘障者應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權益,但實際上,幾乎在他們生活的每一層面還是遭受歧視。聯合國所通過的保護身心障礙者公約,範圍涵蓋殘障者的民權、政治參與權、教育、健康醫療、工作與受僱的權益,以及社會的保障。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聯大主席阿勒哈利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阿伯以及各國代表紛紛對《殘疾人權利公約》歷經5年艱苦談判完成起草工作並最終獲得通過表示歡迎,對全球6.5億殘疾人有了保護自身權利的國際公約感到欣慰,並希望各國盡快加入《公約》,使之早日生效。
而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劉振民在聯大發言時,對《公約》獲得通過予以高度讚賞。他還介紹了中國政府保護殘疾人權益,頒布實施《2006-2010年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等情況。
《殘疾人權利公約》將於明年3月30日由聯合國192個會員國共同簽署和批准。這項公約一旦獲得20個國家的批准,將會立即生效。目前全世界只有45個國家已經立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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