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放寬教育特別扣除額限制,將子女學費扣除額由每年「每戶」兩萬五千元,提高到每年「每位子女」得扣兩萬五千元;且扣除對象由現行的大專以上院校子女學費,進一步擴及就讀幼稚園、托兒所的入小學前三年的子女學費。
財政部賦稅署長張盛和估計,草案若三讀通過,每年國庫稅收約減少四十億元,約兩百萬人可因此受益。立委費鴻泰認為,此舉有助鼓勵生育,符合政府政策。親民黨立委劉憶如則建議,教育特別扣除額不應排除在大專院校領有獎學金的學生,也獲委員會採納,一併納入修正草案。
鑒於大學學費不斷飆漲,財委會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增定國內大學及研究所學費平均上漲率較上次調整年度累計增加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教育特別扣除額依其上漲程度同比率調整。本案送院會前,不須經朝野協商。
財政部長何志欽對所得稅法大幅修正頗有疑慮,雖然中高所得者可享受到減稅利益,但對低收入者幫助不大,而且一年稅收損失近四十億元,將對財政造成衝擊;不過,財政部也直言,此案朝野各黨團都同意,翻案機會可能不大。
應加入「排富條款」
目前國內有七成的綜所稅申報戶適用六%以下的稅率,對這些人而言,提高教育學費扣除額並沒有太大的幫助,反而是中高所得者可以省下較多的稅負。既然立院有意修法,應考慮加入「排富條款」,而非為中高所得者錦上添花。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要照顧低收入戶或弱勢族群,直接給予教育補貼比較有效,行政部門原本希望搭配取消「促產條例」部分租稅減免、開徵「能源稅」等稅改政策,增加的稅收再優先用於調降綜所稅等,對政府財政比較不會造成衝擊。
教部:減輕家長負擔 有助學校招生
〔記者申慧媛、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會計處長陳春榮說,過去教育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只有兩萬五千元,能免稅金額有限;但若以新修訂的所得稅法,以一戶有三名子女同時就學於學前或大學為例說明,該戶最高可報七萬五千元的教育特別扣除額,若適用六%的稅率時,一年可節省約六千五百元,若適用二十一%稅率的雙薪家庭,一年可節省一萬零五百元。
教育部表示,這項修正案將有助於減輕大專生家庭及學齡前幼童家庭的教育經濟負擔,對於家長應是一大利多,對於學校招生也將有幫助。
幼托機構必須開立學費繳交收據證明,作為扣減稅額依據,未立案的不合法機構則不能抵免。教育部表示,預計這也將有助於提高家長意願去選擇合法立案幼托機構,有助於改善不合法立案幼托機構氾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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