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審 教育扣除額適用入小學前三年兒童
【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三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院校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單位,由原先的每戶改為每人,且家中若有入小學前三年的兒童也適用每人每年新台幣兩萬五千元扣除額。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張盛和估計,約兩百萬人受惠,稅收減少約四十億元。
張盛和指出,以目前就讀大專院校總人數約一百二十萬人、入小學前三年兒童數約八十多萬人計算,所得稅法修正通過後,估計約有兩百萬人受惠;不過,也將影響財政稅收達四十億元左右。財政部長何志欽說,尊重財委會決議。
財政委員會下午初審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台北市)等人提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決議將教育扣除額適用範圍擴大,原本以每戶為扣除單位,改為以每人為單位,意即家中若有兩個以上子女就讀大專院校,納稅義務人每年列舉扣除額將可超過兩萬五千元。
費鴻泰表示,保險法讓納稅人可以「人」為單位列除所得稅扣除額,但教育扣除額對國家未來影響甚鉅,沒道理還是以「戶」為單位扣除。
親民黨籍立委劉憶如(不分區)說,比起大專院校學生,家中有就讀幼稚園的兒童更應擴大列舉扣除適用範圍,每年每人抵扣兩萬五千元,「因為大學生還可以打工,幼稚園兒童怎麼打工?」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重謨(台北市)認為,入小學前三年兒童不論有無就讀公私立幼稚園,都應該適用上述扣除額。
此外,鑑於大專院校學費年年調漲,財委會也通過若學費平均漲幅逾百分之三以上時,教育特別扣除額必須同比例調整。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計算。
另外,劉憶如建議教育特別扣除額不應排除在大專院校領有獎學金的學生,「有些獎學金一學期不過三千元」,獲委員會一致同意納入適用。
會議主席費鴻泰裁示,綜合朝野立委所得稅法提案版本,決議照上述共識初審通過,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