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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升:高牆下的腐敗

【大紀元12月11日訊】2004年,成都市金牛區副區長、國土局局長馬建國因腐敗被判刑15年,先後在川西監獄和川東監獄服刑。服刑期間,馬先後向川西監獄長巫邦志等官員行賄,供上的現金和禮品,總計達31萬5千多元。馬建國獄中行賄只是當前中國監獄黑幕的一個縮影,類似情況在全國各地的監獄和看守所裡已成「遍地開花」 之勢。

  天下沒有白送的禮品,拿了人家的錢財就要與人消災。為此,獄方為馬建國大開方便之門,令其在服刑期間猶如度假,逍遙自在。馬可以不穿囚衣,不吃囚飯;可以在監捨存放現金和香煙,可以使用手機,處理外面自己公司的事務;可自由駕乘寶馬轎車出行,甚至經常由監獄警車帶到賓館酒樓消費;還可回家過夜,外出與親友會見。

  一名獄警證實,監獄領導曾安排他將馬建國帶出。馬在賓館酒足飯飽後,向監獄領導打電話請假回家,領導同意,該警察則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樂部,馬則自己回家睡覺。多家公司的老總或職員也證實,馬在服刑期間,他們陪馬在成都多家酒樓吃飯,有時還有監獄警察陪同。

  獄中行賄醜聞曝光後,馬建國被檢察機關再次提起公訴。馬的律師竟辯護說,獄方給予馬的種種自由和好處,體現「人性化管理」。然而,對無錢行賄的犯人,「人性管理」又何在?實際上,「有錢錢服刑,沒錢人服刑」,早已是中國監獄的普遍情形。

  1999年,廣西羅城監獄胡耀光等數十名干警集體受賄,為罪犯提供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一條龍服務」,受賄金額高達300萬元,先後有60餘名服刑犯人獲違法減刑、假釋或保外就醫。案情敗露後,涉案干警全部被判刑。

  2005年,山西臨汾監獄政委王勇民,收受巨額賄賂,為根本沒病的10餘名罪犯辦理保外就醫,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6年,寧夏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熊斌等人收受賄賂,違規為大毒梟周彥吉辦理請假外出就醫,導致周犯脫逃,並又犯下特大販毒案,熊因此被判刑7年。

  2006年8月,刑滿釋放才3個月的「上海首富」周正毅被再次監禁。周的「二進宮」,源自他曾經在獄中享受的特殊待遇:不參加勞動,不呆在監室,自由出入監區教導員俞金寶的辦公室,打電話,看電視,享受空調和沙發及其他多種特權。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波及上海提籃橋監獄,監獄官員俞金寶被「雙規」。有監獄警官表示,給予周正毅的特殊待遇,不是俞金寶這樣的管教幹部可以提供的,連監獄長都沒有這個權力,言外之意涉及更大人物。

  中國監獄自古以來就是暗無天日的地方,當前大陸官場貪腐成風,監管場所更是黑幕重重,已經成為司法腐敗的一個高發區。在缺少社會輿論監督的情況下,監管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利用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的權力藉以「尋租」,已生成一條環「監獄產業鏈」,各類腐敗分子麇集其中。監獄是體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而愈演愈烈的監所腐敗正嚴重侵蝕著這道屏障,使法律成為一紙空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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