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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
【大紀元1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一日電)交通部長蔡堆今天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升遊覽車交通安全專案報告」,研擬限制既有車齡十二年舊車行駛區域,但不給予補貼,朝野立委支持與質疑意見不一。遊覽車業者則認為,原有法令沒有限制車輛使用年限,如果交通部不補貼,將提出釋憲。
交通委員會上午同時邀中華民國、台北市和高雄市的遊覽車公會代表、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教授魏健宏和廖俊雄列席。
學者建議政府應補貼提早退場的既有老車,估計三千餘輛車需要新台幣二十八億元。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則表示,未來新遊覽車發牌照若實施總量管制,將考慮配合成立基金,補助退場舊車,但應由業者出資,政府補助與否尚待研究。
對於政府表明不補貼,中華民國遊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智勝指出,原有法令並未限制遊覽車使用年限,若要限制舊車營業區域,業者將提出釋憲。
親民黨籍立委李鴻鈞 (台北縣)和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葉宜津 (台南縣)都反對政府補貼。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拓 (基隆市)則認為,沒有補貼政策根本不可能落實。
葉宜津指出,可以預見一旦有補貼,全台老遊覽車會暴增。李鴻鈞則質疑政府沒有建立完整老車退場機制,建議提高牌照稅,讓老遊覽車自然淘汰,並提高老車檢驗頻率,同時要重罰監理黃牛。
蔡堆認為,李鴻鈞提出的三點主張方向是正確的,交通部都已列入討論,不過,牌照稅是由財政部管轄,還要跨部會協商。
交通部研擬新購遊覽車使用年限原則訂在十二年,透過評鑑機制可延長一至四年;既有車齡逾十二年的舊車將限定只能行駛營業所所在地及相鄰縣市,兼顧行車安全與業者生計,但政府不會補助退場的老車。
陳晉源說,全台有一萬一千九百一十八輛遊覽車,車齡逾十二年舊車有三千三百三十九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