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重審雙重國籍政策
【大紀元11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滕冬育編譯報導)加拿大移民部長索博格本週二表示,聯邦政府目前正在重審雙重國籍政策,以確定長期居住在外國的加拿大公民返回加拿大時是否有權享受加國的社會福利。
聯邦政府的這一舉措是在今年早些時候政府協助15000多名加拿大民眾從黎巴嫩撤離後進行的。據統計,聯邦政府的撤僑行動花費了納稅人的6300萬元。這些被營救回加的民眾中的絕大部份擁有雙重國籍,現在他們中的7000多人已經返回了黎巴嫩。
索博格本週二在國會表示,這引起了人們對長期居住在外國,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人是否應該享有公民權利的質疑。他說:「如果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某個人不在,沒有納稅,不過最終卻享受了我們的社會福利,我認為加拿大人會感覺這不公平。」
索博格表示,黎巴嫩撤僑後,加拿大人的普遍反應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應該同時存在。他說:「加拿大民眾想知道公民到底意味著甚麼,我們不僅僅是暴風雨中的避風港。」
索博格說:「加拿大人對雙重國籍問題持懷疑態度,這是為甚麼我們的政府有責任重審目前的系統的原因。」
前自由黨移民部長斯格羅(Judy Sgro)也曾表示,她擔任移民部長時就一直對雙重國籍存疑。而自由黨國會議員楷瑞詹吉斯(Jim Karygiannis)表示,索博格的態度是反移民的。
另本月早些時候,加拿大外交部長麥凱表示,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可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他表示,目前加拿大移民部正在研究是否對長期居住在外國,且希望保留加拿大國籍的人提出新的要求條件,其中之一是可能對這些居住在海外的加拿大人徵收稅款。
加拿大統計局的數字顯示,大約557000名加拿大人,即1.8%的加拿大人擁有雙重國籍;另外,在1991年至2001年之間,擁有雙重國籍的人數增加了三倍。
目前,全世界有約90個國家允許公民持有雙重國籍,其中包括美國和歐洲的大多數國家。
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許加拿大人可同時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30年以來,此一規定並未再修訂。不過,九十年代中期,國會有兩個委員會,曾建議修改公民法,改回單一國籍法,不過未獲當時執政的自由黨政府採納。
一月前聯邦保守黨政府計劃「檢討」雙重國籍的問題初次被報導後,立即成為加國華人關心的熱點。社區和媒體中反對和支持聲四起。不過,在人們的眼中,過去作為忠誠度標識的國籍,現在似乎已經成為出行便利的工具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