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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專用車載送七歲以上學童 中縣府將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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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七日電)台中縣政府公告幼童專用車僅得載送未滿七歲學童,七歲以上學童需以經縣府備查的交通車接送規定後,有不少家長反映確有安親班是用幼童專用車載送七歲以上學童,社會局將展開密集稽查,呼籲業者遵守規定。

社會局表示,以往安親班都是利用幼童專用車載送學童,但今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定幼童專用車係指專供載運未滿七歲兒童的客車。

修正後的台中縣各級學校暨社教機構學生幼童交通管理要點規定,以後課後托育中心須以自備交通車接送,且須於駕駛座兩邊外側加漆縣府社會局核准立案字號,並聘用職業駕駛及報縣府備查。

由於近來有不少家長反映確有安親班用幼童專用車載送七歲以上學童,為此社會局將展開密集稽查,社會局呼籲業者遵守規定,一旦查獲有違反規定行為,將勸導限期改善,如仍置之不理,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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