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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電死人 起訴公所課員及包商

【大紀元11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鄭淑婷/綜合報導〕有線電視公司工人翁孫獎2年前在樹林市為客戶拉線裝機時,誤觸路燈桿致觸電休克死亡,板橋地檢署昨天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樹林市公所建設課課員張淵忠及承包修繕工程包商負責人陳榮忠。

張淵忠昨天說,他只是承辦管理路燈業務,卻無端扯上過失致死罪嫌,未來只能上法院說明;也被家屬提起民事告訴的樹林市公所,事發後已將全市數千盞路燈重新檢測、維修,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這起路燈漏電電死人事件發生在93年9月14日,樹林市有線電視公司工人翁孫獎在中山路二段62之5號附近為客戶裝機拉線時,架設鋁梯攀爬至鐵皮屋頂,不慎碰觸路燈電桿,致身體形成封閉迴路電擊致死。

死者家屬認為樹林市公所負有路燈管理修繕之責,對市公所及包商提出過失致死告訴。第一次檢方不起訴處分,家屬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昨天起訴市公所路燈業務承辦人及包商。

起訴書指出,張淵忠自83年起承辦樹林市路燈設置及管理業務,陳榮忠自93年起承包樹林市公所路燈修繕工程,兩人同為路燈管理維修業務之人,卻未予以必要管理督導及定期檢查維修保養,致編號2478號路燈的電桿維修孔蓋脫落,變壓器及斷路器長期暴露在電桿外鏽蝕漏電,翁孫獎碰觸電擊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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