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天下:縣公安局副局長竟是黑幫老大
【大紀元11月5日訊】2005年1月,陝西山陽縣發生一起搶劫要案,罪犯姚鵬被抓獲。經審訊,他交待他們的老大就是該縣公安局副局長何奇,另一名逃犯何鋒正是何奇的胞弟。由此該縣黑社會團伙浮出水面。多年來,該團伙從事搶劫、敲詐勒索、放高利貸、賣淫,搞得當地烏煙瘴氣、混亂不堪,沒人敢管。
何奇48歲,1975年應徵入伍,退伍後到山陽縣漫川派出所工作,1992年被任命為城郊派出所副所長,1995年又被任命為所長和城郊區黨委副書記,1997年,又當上了城關鎮黨委副書記兼城關派出所所長,2000年被任命為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並當上了縣人大代表,直至東窗事發。
何奇利用權勢保護,發展了一個二十多人的黑社會團伙,不僅有組織,而且有自己的幫規。以何奇為首,骨幹分子包括黨軍宏、李建峰、姚鵬、何鋒等人。例如放高利貸,團伙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暴露何奇,不能講資金來源;而且不管用什麼手段,都要把錢連本帶利收回來。
何奇在任鎮黨委副書記兼派出所長期間,從幕後操縱,利用職權讓馮彧斌和徐新銀出面買下縣招待所和另一地盤,開了兩家歌舞廳,從事賣淫。何奇充當保護傘,並協調對外關係,暗下拉生意。何奇還派人到湖北招募「服務員」,並親自選中兩名女子,在歌舞廳做暗娼。對賣淫活動,何奇常常親自駕警車接送。
這伙黑幫以放高利貸為主要犯罪活動,並從中發展出一套方式。首先,他們尋找那些有經濟實力、但無社會靠山的工廠主、建築承包人等。當他們急需資金時,就設法與他們接近,然後報請何奇同意,把錢放出去。一般以一個月或是半個月為限,當次先扣20%的利息,利滾利。當貸款人無力償還時,就用「超小時罰款」,進一層敲詐盤剝。他們甚至有組織地逼迫借款人借高利貸還錢,一步一步把貸款人更深地拖進陷阱。僅1998年至2003年,何奇就以高利貸敲詐17起,受害人次上百,涉案金額達460餘萬元,非法斂財340餘萬元。
2002年4月28日,某磚廠主姜啟月,因資金周轉困難,找李建峰借錢。李與何奇密謀後,借給姜5萬元,月息20%,貸期一個月。姜頭兩個月,按時付了利息,第3個月,一時沒交上。何奇便以超時為由,每小時罰款1,000元。到第4個月姜的利息已經欠到10萬元。後來姜還清了5萬元的本金,但所欠的10萬元利息又轉成了本金。這10萬元,姜用了24個月才還清,光利息就付了48萬元。一筆5萬元的高利貸,何奇從姜啟月身上盤剝了64萬元。2003年7月,姜啟月因為還不上錢,何奇指使手下把姜劫持到家裡,用手槍指著姜的頭,威脅說如果不還錢就斃了他。
2005年夏,何奇被逮捕。山陽民眾為之稱快。有人感歎:「感覺山陽的天都藍了!」可是人們不禁又問,一個黑幫老大,如此為非作歹,為什麼能當上縣公安局副局長、區黨委副書記、人大代表?他是怎麼當上的?是誰提拔了他?他的後台又是誰?
--載自《華夏電子報》第164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