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總統陳水扁向檢方說明機密外交工作時,部份負責代轉款項的「中間人」因此曝光,其中,如負責「資助海外民運人士」專案部份,由民進黨新潮流總幹事張維嘉等人代轉,另外,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也曾為某一機密外交工作,協助代匯款項到海外。
不過,檢方認定,部份秘密外交工作雖屬實,但並非由國務費款項支出,也因此,書類中並未交代這些機密外交的內容、及款項流向、用途。
書類中也載明,依總統陳水扁應訊指稱,為執行九十一年推動加入聯合國工作(台灣禮敬活動 ),因此,向友人黃維生,借了兩百五十萬元轉交給副總統呂秀蓮秘書蘇妍妃,另外,第二次又向黃拿了二百萬元,請馬永成轉交給一位國人,執行東北亞的外交工作。
另外,起訴書也提及,對「外國公關公司」支出部份(檢方經查是美國福特公關公司 ),是由誠泰銀行董事長林誠一負責執行。
資助海外民運人士部份,則是透過台灣教授協會成員楊豊明、前民進黨新潮流總幹事張維嘉,以匯款方式,或當面交付款項,另外,行政院反恐怖行動管控辦公室主任郭臨伍也參與。
〔記者施曉光、陳詩婷/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昨與李慧芬指出,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所指秘密外交偽證部分的「甲君」,其實就是龔金源,起訴書附件中提列的人證之一張晚莉,正是龔金源之妻。
李慧芬等人還重彈舊調,指國防部長李傑當年從海軍總司令升為參謀總長的人事案,就是在龔金源、李碧君及陳清朗三人出面共同背書下,才順利獲得升遷。
不過,國防部立即駁斥這項說法,指立委李慶華在今年6月26日提出這項說法時,李傑認為是不實指控,醜化、詆毀李傑形象及榮譽,因此已提出告訴。
扁犒賞空紅包 未請領國務費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倒扁總部曾向高檢署檢舉指陳水扁總統視導部隊、單位時,都會發出犒賞金,卻是「空紅包」,陳瑞仁檢察官提出的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印證了這項說法,但在發出空的紅包袋情形下,並沒有請對方寫領據,也沒有請領國務機要費,並無檢舉所指的犯罪事實。
據資深官員指出,總統到各單位視導發犒賞金,會視該單位預算經費是否充足或拮据而定,像是軍方、海巡、警察等單位,由於經費較為充足,大多是由單位自行準備;若是單位手頭拮据,總統府會視國務機要費所剩額度斟酌發給,或由該單位的中央主管部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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