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政府提出的《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立法建議,將於明日刊登憲報,並於12月1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平等機會委員會及關注少數族裔權益團體都歡迎政府立例,但有團體指部份條文太寬鬆。
《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禁止在僱傭、教育、服務、選舉、和聘用、參加會社等方面的種族歧視。草案亦將種族歧視及騷擾,以及基於種族原因的中傷,定為違法行為。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亦被擴大,包括種族歧視。不過,條例並沒有豁免對家庭僱傭的保障,但容許僱主選擇家傭的種族;另外,有關國籍身份、世系、居住地年期長短等不同,並非屬於種族歧視。
平機會對《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已開始立法程序,感到高興。主席鄧爾邦表示,法例具深遠意義,為了提高種族融和意識,及推廣對新法例的認識,平機會已展開準備工作,正與有關人士聯繫和討論,以便在平機會開始草擬相關的實務守則和管理常規時,能對有關問題及所關注事項更為了解。
鄧爾邦又認為,推動融和的同時,需要立法和進行推廣,以及公眾教育,以實現社會和諧。
另外,本港關注少數族裔權益的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歡迎政府提出《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但認為條例草案在豁免語言相關職位方面,太過寬鬆。她說,很多少數族裔人士,應徵跟車送貨等語言要求不高的職位,僱主亦常以溝通困難為理由,拒絕他們。該團體將於12月17日發起千人遊行,要求政府增撥資源,協助少數族裔融入社會。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表示,平機會將執行種族歧視條例,政府已預留600萬元,增加平機會的資源去執行條例。她說,政府將會派發小冊子等,讓公眾更了解條例。當平機會接到投訴後,會展開調查,即使投訴成立,平機會仍會先調解,如不成功,才會訴諸法律,相信有關條例不會引來很大量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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