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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未二度訊問吳淑珍不影響案件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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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三日電)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今天證實,他在十月二十七日二度赴官邸就訊總統陳水扁,檢方原本也要二度訊問夫人吳淑珍,給她答辯機會,但府方始終以「身體不適」為由婉拒,因與吳淑珍相關的證人全已問完,也查明發票核帳的情況,因此決定將吳淑珍視為被告行使「緘默權」,不再訊問。

陳瑞仁表示,十月中旬即向府方洽詢二度訊問吳淑珍的時間,但府方一直表明夫人身體不適,不過與陳總統方面聯繫後,陳總統願意在十月二十七日接受訊問,他當天特意戴全罩式安全帽騎機車離開查黑中心,躲過在門口盯梢的狗仔隊,再與事務官陳仁龍在南門國中會合,一起搭車赴官邸。

他表示,當天是晚間九時許開始訊問,依例他仍在訊問前向陳總統說明「因為您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是否要請律師陪同應訊」,陳總統表示不需要後才展開,訊問一直持續到隔日凌晨一時,他也始終未在官邸見到吳淑珍,不過沒問到吳淑珍並不影響案情。

此外,陳瑞仁今天也首度證實,兩次訊問陳總統時,已經將陳總統列為「犯罪嫌疑人」。

陳瑞仁轉述當天狀況表示,陳總統應訊態度鎮定,也再次解說台灣外交工作的艱辛,陳總統也再次表明自己絕無貪污,由於他已查出所謂海外秘密工作人員甲君不是支領國務費者,但他沒向總統透露,只是請陳總統提供甲君的身分,陳總統提供的甲君身分果然與曾天賜、李碧君等人所說是同一人,也證明「甲君請領國務費」說不是事實。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今天偵結,包括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六名被告,分依貪污、偽造文書、偽證等罪嫌起訴、緩起訴,陳總統則因受憲法保障,不在起訴範圍,但檢方在起訴書中敘明,吳淑珍是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共同實施犯罪」。

被起訴被告包括吳淑珍(偽文、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馬永成(偽文)、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偽證、偽文)、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偽證),檢方審酌林德訓、陳鎮慧犯後有悔意,建請法官給予緩刑;獲緩起訴被告分別是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偽證)、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偽證、違反商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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