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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總統所提秘密外交工作並非完全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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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三日電)檢方今天偵結國務機要費案,高檢署發言人張文政表示,總統陳水扁曾提出六件秘密外交工作解釋國務機要費發票中出現他人發票的原因,經檢察官偵查,認定六件中僅有兩件是真實存在,另一件是純屬虛構,其餘三件縱然屬實,花費也與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無關。

張文政表示,檢方認定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嫌自二00二年七月間起到今年三月間止,以他人付款消費的發票(他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中的「非機密費」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萬八千四百零八元,且國務機要費發票中,足以證明由吳淑珍提出的發票共計兩千六百七十五萬八千四百五十二元。

他指出,檢方分別在今年八月七日、十月二十七日就訊陳總統兩次,陳總統在第一次應訊時提出三件秘密外交工作,用來解釋國務機要費發票中出現他人發票的原因,第二次應訊時又提出另外三件秘密外交工作。

張文政表示,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這六件秘密外交工作中僅有兩件是真實存在且花費是來自國務機要費,另有一件是純屬虛構,其餘三件縱然屬實,花費也與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無關,因此,除與真實外交工作有關的發票外,其餘均應列入貪污所得,這部分起訴的被告為吳淑珍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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