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三日電)立法委員今天召開不適任教師處理公聽會,出席家長舉出許多教師評議會未發揮功能使學生受害的例子,證明有師師相護。教師會代表則指教評會對於有具體證據的不適任教師都可處理,但校長等行政人員往往不配合,教育部則說希望修訂教師法第十四條調整教評會組織與簡化提報流程。
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在社會上引起爭議,已有立委提案修訂教師法,調整增加教評會家長代表比例,立委國民黨籍李慶安(台北市)、洪秀柱(台北縣)、台聯曾燦燈(高雄市)今天舉辦如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公聽會,全國家長教育協會理事長陳崇良強調教師與家長應該多協調溝通解決問題。
屏東縣與高雄縣教師會代表與台南縣永康國中校長指只要有具體事證案例,學校教評會都可處理,不需要修法;屏東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劉亞平更指校長等行政人員往往不配合落實教評會決議,校長最想處理的是唱反調的教師而非不適任教師,全教會指不適任教師定義不清,不可因少數黑狗偷吃讓多數白狗受罪,教評會仍有發揮功能,沒有師師相護,教育部應還教師一個公道。
屏東縣家長會理事黃俐雅說,不適任教師即使全國僅一人也要處理,屏東最近有四件案子顯示有師師相護現象,仁愛國小教師黃太民有大學指考舞弊事實,教評會一年多沒處理,到今年七月聘期屆滿才沒續聘。
東勢國小教師朱桂珍掌摑小六學生致左耳聽障,教評會不處置,家長一怒告上法院,教師被判刑十個月,後來只記小過,仍申辦獲准退休;中正國小教師蔡振旺性騷擾女學生,人本基金會介入,教師只記小過,如今改名字轉到墾丁國小當主任;文樂國小教師卓錦昌猥褻諸多學童,判刑四年二個月,教評會只予以停聘。
黃俐雅說,這四名教師算不算不適任教師?認定不適任教師有這麼難嗎?屏東縣遭掌摑學生母親張琪玲也說,就是因為教評會不處理,教師不認錯,家長投訴無門,她才告上法院,事情處理一年多才有結果,今年八月學校教師才與家長以新台幣九十五萬元和解。
全國教師會代表廖俊仁說,這件案子牽涉到重傷害罪,與教學是否不適任無關,全教會認為教評會仍有發揮功能,要做的是讓行政配合落實,屏東縣教師會理事長林義慶指屏東內埔農工校長曾坤中酒駕判刑卻遭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調回任教師,有雙重標準處理之嫌。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廖世和則表示,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五年教評會提報不適任教師兩百九十一件,他相信學校仍有未提報案件,因此,教育部希望修訂教師法第十四條,希望針對教評會組成做調整,增加家長代表比例,也希望簡化提報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