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將草擬禁止種族歧視條例
【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九日電)香港政府決定制定種族歧視條例,將種族歧視及騷擾,以及基於種族原因的中傷定為違法行為,以及擴大平等機會的管轄範圍,包括處理種族歧視投訴,政府後日會在憲報刊登有關條例草案。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表示,推出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標誌著政府推動種族和諧的工作向前邁進一大步,也顯示政府對人權的承諾。
何志平強調,除了立法之外,政府會繼續資助及協助少數族裔人士融入社會。
「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主要在禁止六個範疇的種族歧視及騷擾行為,分別是:僱傭;教育;貨品、設施、服務及處所的提供;公共機構的選舉及委任事宜;大律師提供的見習職位和租賃,以及發出委聘大律師的指示;申請成為會社會員和享用會社利益。
草案將於十二月一日刊登於「號外憲報」,並於十二月十三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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