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陳舜協、林長順台北二十八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謝欣霓今天說,二零零一年阿瑪斯號沈船事件,當時環保署長郝龍斌求償新台幣十億元,最後和解獲賠三千四百萬元,國家僅拿回九百五十八萬,其餘都支付理律委任訴訟費。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長文表示,他在阿瑪斯號沈船事件訴訟上問心無愧。
謝欣霓(台中縣)、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及潘孟安(屏東縣)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謝欣霓說,郝龍斌在沈船事件發生後兩週,即以限制性招標委任理律,提起損害生態賠償訴訟,要償十億元,談判後,船東願意賠償一億五千萬,但郝龍斌堅持要求三億五千萬餘元,因而談判破裂進入訴訟程序。
謝欣霓說,判決結果是阿瑪斯號必須賠償九百五十三萬元,但台灣應支付一千六百七十萬元訴訟費,等於國家倒賠七百萬,若加上九十到九十三年支付給理律的委任訴訟費兩千三百七十六萬,國家需倒賠三千萬元。
她說,雖然最後達成和解,獲賠約三千四百萬元,但國家只拿了九百五十八萬,九零年到九四年委任訴訟費兩千四百一十萬一千四百元卻都由理律拿走,阿瑪斯號沈船訴訟過程,賺最多的就是陳長文。
徐國勇說,海事訴訟上,船舶沈船及污染的損害賠償有責任限制,根據國際公約,最高只能求償一億五千萬,因此船東願意賠償上限,為何理律建議不接受呢?理律又在其中賺了多少委任訴訟費?
潘孟安說,阿瑪斯號沈船後,「瘦了漁民與國庫,肥了陳長文帳戶」,郝龍斌還曾與恆春漁民協調該如何復育海洋生態,尚未處理完,郝龍斌就已經跑到紅十字會作秘書長。
郝龍斌上午拜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時回應表示,謝長廷至今拿不出可在四年市長任期內實現的政見,只會一直以不實指控、抹黑的手段攻擊他,他今後將不再回應,歡迎綠營逕向檢調告發、檢舉。他也為環保署官員抱屈,他們為阿瑪斯號沈船事件已盡心盡力,不應因選舉原因被攻擊、抹黑。
陳長文說,他不願隨著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的言論起舞,清者自清,他在阿瑪斯號沈船事件訴訟上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