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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人權
【大紀元1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二十七日電)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今天下午舉行「二零零六年兒童人權高峰會」閉幕典禮,並發表十二項「兒童人權宣言」,其中,父母不能將兒童當成是自己的財產,在想不開自殺時也強迫兒童一起陪葬!以及請政府快快提出有效辦法,杜絕「攜子自殺」的事件再次發生,特別受到關注。
兒童人權協會理事長羅燦慶表示,對於最後兩項:父母不能將兒童當成是自己的財產,以及杜絕「攜子自殺」的事件再次發生,似乎是台灣特有的現象。
他說,長期以來父母觀念的偏差,認為子女是自己生命的延續;此外,社會福利做的不夠,許多弱勢的家庭父母怕自己離開後子女無法活下去,才會有「攜子自殺」的行為,如果社會福利制度健全,應可幫助這些弱勢家庭。
這份宣言是由六十九名國內、外的兒權大使,經過認真的開會討論後,共同研擬提出,強調將是大家未來共同努力的目標,同時,要呼籲所有的大人及兒童,一起站出來,為兒童人權而努力!
兒童人權宣言內容還包括:大人有責任給安全健康的環境,不要有家暴或虐待;發揮多管閒事的精神,找人協助或撥打113通報專線;對於向兒童施虐 (暴)的大人,以有效的法律制裁並強制接受心理輔導及矯正教育;政府有責任培訓大人工作及就業能力,確保家庭穩定收入,避免兒童因貧窮而喪失原來應有的權益;獎勵企業優先僱用家庭收入低於一般生活水準的大人,有效降低高風險家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