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介入協調 新力PS3重大瑕疵可換新機
【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二十五日電)剛上市的熱門遊戲機SONY PS3,屢遭消費者抱怨有瑕疵,行政院消保會主動介入調查協調,經協調結果,新力電腦娛樂公司同意PS3 遊戲機新品經送修檢測為「重大瑕疵」時,接受更換新機予消費者;消保會同時強力要求新力公司刪除PS3遊戲機保固服務條款及細則不合理之處。
消保會表示,香港商新力 (SONY)電腦娛樂公司剛在台灣推出PS3遊戲機發生開機過熱與記憶卡無法彈出等瑕疵。消保會認為重大影響消費者權益,立即指派消費者保護官瞭解此案,並於日前召開「研商香港商新力電腦娛樂有限公司PS3遊戲機發生瑕疵退換貨等消費者保護相關事宜」會議,展開協商。
經協調後,新力公司同意PS3遊戲機新品經消費者送至維修服務據點,檢測判定為「重大瑕疵」時,可接受更換新機予消費者。目前有2台PS3遊戲機發生電源無法開機等情形,已獲得更換新機。
在維修服務部分,消保會亦決議要求SONY及新宇科技服務公司增加維修服務據點,並縮短維修流程,以加強服務消費者。
此外,消保官和經濟部商業司發現,PS3遊戲機的保固服務條款及細則有若干不合理的地方。例如,保固服務條款及細則第3條規定,「客戶要求提供任何維修服務 (包括附件維修服務)時必須出示購買發票正本作核證之用」。
第4條 (d)款規定,「該產品主機的機身編號被更改、塗污或刪除,本保固概不適用,該產品不會獲提供任何維修服務。」;第11條規定,「本保固服務條款及細則的英文與中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消保會決議請SONY刪除,並將保固服務條款及細則的重要內容記載於保證書中,於銷售時確實告知消費者知悉,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商品標示部分,PS3遊戲機的標示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經濟部公告「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的規定,消保會要求SONY將機身標示字體放大,以利消費者閱讀標示內容。
消保會提醒消費者,如有因PS3遊戲機的保固服務或產品瑕疵衍生的消費爭議,可以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詢問或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消保會將密切注意PS3遊戲機的消費爭議申訴情形,必要時再與SONY協商,以確保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