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黃麴毒素 超標要罰
【大紀元11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保存不當的中藥材可能含有致癌的黃麴毒素!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首度公告中藥材的黃麴毒素限量標準,第一波針對紅棗、黃耆等十四種較易長霉的中藥材,含量不得超過十五ppb(十億分之一 ),違者可依藥事法處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黃麴毒素(aflatoxins )是多種密切相關的黴菌(主要是黃麴黴菌 )產生的二次性有毒代謝物,最喜愛孳生在花生、米、玉米、豆類、麥類等高碳水化合物的農作物上,以及部分含水、含糖量較高的中藥材。
黃麴毒素耐高溫,含黃麴毒素的食物或中藥材,即使經高溫煮熟,仍無法殺菌,一旦誤食了大量被黃麴毒素污染的食物,輕者可能會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甚至死亡。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林宜信指出,黃麴毒素經常是肝癌、胃癌的禍源,衛生署決定明訂中藥材的黃麴毒素限量,未來持續進行抽檢,並逐步增列其他中藥材。
中藥發霉就有毒
林宜信強調,衛生署會加強規範進口中藥材的包裝,避免運送過程中遭到污染,同時加強中藥材的標示。他並建議,中藥材應儘量存放在低溫、乾燥處,一旦發現藥材發霉,應立即丟棄。
衛生署也首度針對DDT、BHC、PCNB等農藥、殺蟲劑殘留訂定限量標準。衛生署藥檢局局長陳樹功分析,DDT、BHC、PCNB在台灣早期用於瘧疾防治、殺頭蝨等用途,雖然已陸續禁用,但土壤、環境中仍留下污染,訂定限量標準有其必要性。
至於在總重金屬限量方面,繼前年規範杜仲、肉桂等七種中藥材的重金屬含量,衛生署又增列甘草(三十ppm,ppm為百萬分之一 )、石膏、龍骨、人參、沒藥(二十ppm )的總重金屬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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