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首度答辯 稱不懂搞軌
【大紀元1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南迴鐵路出軌案昨天再度開庭,傳訊證人李雙全妻子陳氏紅琛的姊妹淘阮氏輝與負責模擬敲開鐵軌的鐵路警察局第三警務段偵查員楊仲庭,說明陳氏紅琛生前的生活情形,以及如何破壞鐵軌的操作情形;李泰安則首度開口為自己辯解,強調自己不懂破壞鐵軌的程序,並否認曾經責問阮氏輝向警方告密。
屏東地院決定採取密集速審南迴出軌案,一個月內已排定10個庭期,昨天審理庭的重點放在陳氏紅琛在搭上死亡列車前與阮氏輝的互動,同時針對破壞鐵軌的時間和程序進行研判。
阮氏輝昨天出庭作證時還向法官表示很怕李泰安在場,合議庭因此裁定李泰安迴避,阮氏輝並在庭上畫出李泰安兩隻手臂疑似抓痕的形狀。
阮氏輝表示,陳氏紅琛坐車不會暈車,也沒向她提過要吃暈車藥,陳氏紅琛回越南時都在知本站搭車,事故發生時卻在台東新站搭車,此外,陳氏紅琛生前常炫耀她搭火車不用錢,但從未提過曾和李泰安一起搭乘過火車。
阮氏輝說,陳氏紅琛死後,原準備在枋寮火化,她與友人到枋寮看陳氏最後一面,當時看到李泰安開著李雙全的車子出現在火化現場。後來陳氏遺體運回台東殯儀館時,她和友人去上香,看到李泰安的雙手前臂都有一條條抓痕,她不敢問李泰安是什麼原因受傷,因為李泰安還指責她和朋友說,「哪一個跟警察說,我開車到枋寮」,當時嚇得她不敢說話。
偵查員楊仲庭則在庭上模擬作案方法,強調一個人現場約30分鐘就可以破壞鐵軌,但是必須有專業的手法先拆魚尾板、敲開扣夾,並且得取下墊片才能讓鐵軌移動,否則光是用力很難移動鐵軌。
法官也詢問事故現場是否有茂密的樹林,以研判李泰安的傷痕是否為樹枝所傷。
李泰安對於兩名證人的證詞首度開口辯解,他強調,自己不是鐵路專業人員,不知道破壞程序,更沒有能力移動鐵軌,並否認曾向阮氏輝等人質問告訴警察他到枋寮的事,李泰安強調,事發後他根本沒和阮氏輝交談過。
檢辯法庭過招/黃福來筆錄被「彈劾」 檢當機立「斷」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南迴鐵路出軌案主要證人黃福來的警訊筆錄,日期擺烏龍,引起李泰安的委任律師吳漢成不斷在法庭上提出彈劾動作,質疑黃福來證詞的可信度,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在庭上也提出反制動作,決定捨棄這份警訊筆錄,由法院直接傳訊黃福來查證,雙方過招各有盤算。
檢警偵辦南迴案在主要證人黃福來的警訊筆錄,出現日期錯誤,警方在3月24日製作的筆錄日期卻寫3月18日,李雙全死亡時間則是3月21日,日期載錄明顯錯誤。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所謂彈劾,即英美法上的Impeachment,「彈劾證據」也是證據的一種,是用來動搖被告或證人所言之可信度,所以拿A證據用來彈劾某甲,A證據就是所謂彈劾證據,「彈劾證人」則是指對證人進行彈劾,藉以動搖證人證詞之可信程度,例如,以認知不清或記憶不佳證明所為的彈劾成立。
對於吳漢成的彈劾動作,蔡榮龍因為對於黃福來的證詞胸有成竹,因此當庭決定捨棄黃福來警訊筆錄,因為法官可以直接傳訊黃福來到庭作證,反而更增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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