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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軍訓改國防通識課 台教育部修法提供法源

【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二日電)普通高中的軍訓課程名稱已經改為「國防通識」課程,除修習學分數調降,又把原來屬於必修的課程調整為必修及選修學分數,並都已經從九十五學年度開始實施,但還沒有法源,因此,教育部部務會報今天修正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供法源。

修正條文包括第三條、第四條,第三條修正為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規定,明定屬高等教育階段的大學、專科校院五年制後二年及二年制軍訓課程自主;後期中等教育各學制軍訓課程的名稱與內容,由教育部依據課程綱要訂定。

第三條修正內容是因應課程調整,明列後期中等教育及相當學制者,軍訓課程名稱修正為國防通識,並定必修四學分,選修由各校自訂規定;另增訂過渡條款,做為修正前軍訓課程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