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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徐韻翔報導)影印病歷一份要新台幣二千元!調查發現,全台醫院有近七成醫院不依規定給病歷,有醫院超收費用高達四十倍,甚至有醫院拒絕民眾申請病歷的要求;醫改會表示,依據醫療法,醫療機構應依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
醫改會針對全台四百多家醫院,調查從七到十一月間病患申請病例的掛號、醫師同意與費用等問題,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衛生署雖明文規定不得額外再收取掛號費,但仍有七成四的醫學中心、五成七的區域醫院、六成六的地區醫院仍要求民眾申請病歷要先掛號;其他常見申請病歷的障礙,還包括「拒絕申請或需經醫院同意」,有六成六的醫學中心、七成一的區域醫院、六成七的地區醫院都表示民眾拿病歷須經醫師同意。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兩年前,衛生署制定出民眾申請病歷複製本的收費原則和流程,但是醫改會仍不斷接到民眾申訴拿不到病歷,至於影印病歷收費更是各自喊價,她指出,衛生署已發函各醫院及縣市衛生局,告知除了基本費之外,每張不得超過五元,但實際上影印一張病歷收一百、二百元的醫院比比皆是。
醫改會提醒民眾,依據醫療法,醫療機構應依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否則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呼籲民眾別輕忽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