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舉辦「第2期台灣小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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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僑務委員會為協助海外現職廚師、僑營餐飲業者透過各式台灣風味小吃知識介紹及學習,協助海外僑商餐飲業者,製作具特色的台灣風味小吃,以提升僑商在當地市場之競爭力,並可向海外介紹台灣傳統小吃美食的風情與魅力,及展現台灣豐富多樣飲食文化。因此舉辦「第2期台灣小吃班」。

研習時間:96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月2日(星期五)。1月22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2月2日下午結訓、賦歸。1月27日(星期六)安排研習課程,1月28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研習地點:由台灣承辦廠商規劃。
住宿地點:自理或可請承辦廠商協助代訂房間。

報名資格及學員名額:我國海外僑商年齡為25歲(含)以上,60歲(含)以下,通曉中文,且近兩年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經貿研習班,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1.餐飲業從業人員或經營餐飲業者。2.具有海內外烹飪相關證照。3.曾參加本會烹飪課程,現從事烹飪教學者。4.計劃轉業創業且填具計畫表者。5.其他有意願參加者﹕(必須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選報名者)。

研習課程:1.風味小吃實務製作:教授各色風味小吃及點心之製作方法,並進行實作,另就製作原理、材料選購、用具操作、個人與食物衛生、職業安全及常見問題之研討。2.店面經營管理及專題演講等。3.參觀國內傑出相關餐飲業者並與從業人員經驗交流。

研習時數:實際研習課程計10天,合計至少76小時(含僑委會共同課程7小時、相關業者參訪暨經營實務講座8小時及專題演講2小時),另由僑委會安排文化知性之旅一日活動。

接待方式:1.研習期間住宿、餐費、實作制服及書本費用(以上費用於核錄時通知)、往返機票、返台後由機場往返研習報到及解散地點之交通費自理。2.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及每日自住宿地點往返上課地點交通費由僑委會負擔。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本研習班「學員上課須知」,合格者於研習結束後,獲頒結業證書。名額有限,請符合報名條件之海外華商儘速向休士頓華僑文教中心洽詢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12月5日。該中心地址:10303 WESTOFFICE
HOUSTON,TX 77042
聯絡電話:713-789-4995轉108(//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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