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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噪音區劃分 環局批不切實際

【大紀元11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蘆竹鄉籍縣議員褚春來昨天反對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把高鐵沿線兩側住宅區,降為第三類噪音區。環保局長蘇俊賓說,高鐵兩側距離六十米內依法令就是劃為第三類噪音區;不過,法令不符實際需求,他會要求高鐵公司對受噪音影響居民提供回饋、補償或噪音防制。

居民指控放水

褚春來指出,蘆竹鄉營盤村是最靠近高鐵的地方,和高鐵距離只有十公尺,列車走過發出的噪音讓人難忍。他認為,高鐵噪音區至少都達第二類,如今變成第三類根本是放水。

蘇俊賓也認同目前環境音量標準,以均能音量(即平均值 )來決定是否超過標準值相當不合理。他指出,噪音源每隔二、三十分鐘就來一次高分貝噪音,其餘時間都是低分貝,實際上對居民已嚴重干擾,但均能音量卻在標準值內。

他指出,環保署準備修法增加最大音量限制,只要瞬間音量超過一定分貝,就是違法,不過在這之前縣府不排除限定特定時間以後,不能從事特定行為來解決高鐵等噪音問題。

環保局五天前公告,把原本距高鐵一百二十米外地區劃為第二類噪音區的規定,縮短為六十米,還因此遭交通部否決。蘇俊賓表示,從去年到今年完成五十五個點次的高鐵背景音監測,要求高鐵在桃園縣內設置十二處隔音牆,這個月還會再做六次的噪音監測。

環局要求高鐵回饋

蘇俊賓強調,雖然環保局到目前為止監測的高鐵噪音都符合法令,但最大音量仍有高達八十餘分貝,實際上已影響到附近民眾的生活,因此未來仍會要求高鐵必須對受影響的居民回饋、補償等,例如設置隔音牆、替民眾裝設隔音窗,甚至裝冷氣等。

管制噪音設施 高鐵:一切依法

〔記者謝武雄/大園報導〕高鐵通車在即,但沿線都傳出不滿噪音的聲浪,更有人要求回饋或補償;昨天高鐵公司強調沒有回饋或補償問題,因為高鐵設計的隔音牆符合政府法令,如果法令修改,高鐵也會配合修改。

高鐵未來正式通車營運,初期每天南下、北上各開十九班列車,為了通車順利,高鐵最近每天都以正常發車方式測試,也就是每天三十八班列車視為正式列車。這樣的測試,導致高鐵全台沿線住戶不斷抗議噪音擾人。

高鐵桃園公司專員莫雲生指出,高鐵正常路段軌道都有一點五米高度的混凝土,此外,環保署針對沿線噪音進行的分析報告,對於特定的路段,會加裝一點七五米的金屬吸音型隔音牆,有三米的高度。

他強調,高鐵對於噪音的管制完全是按照環保署的法令標準,而所有接近住宅區的隔音牆設備,也都能符合法令規定的標準值,民眾認為噪音太吵是因為感官的因素,事實上,為了維持噪音值不超過國家標準,高鐵公司每季還會進行一輪二十四小時監測的動作,以內部的稽核來確保品質。

他說,高鐵噪音品質不像飛機一樣從天而降,無從防範且束手無策,反之高鐵對於噪音值的要求符合國家標準,未來,只要政府修改法令標準,高鐵還是會依照政府的法規修改防止噪音設施,務必達到國家標準為止,既然符合標準,就沒有補助的問題。

另,未來高鐵正式營運,桃園站最後一班列車是晚上北上十時十一分,應該不至於影響正常作息。

噪音偵測 看法有別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高鐵列車發出的噪音值分貝,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採平均值,認定合乎標準;居民採瞬間值,而認定違法。兩造看法不同,爭議自是難平。

環保局指出,噪音偵測有移動及固定兩種方式,對於交通噪音偵測都要廿四小時以上,且每秒都要有偵測資料,再依這些資料計算出每小時的均能音量,計算出每天日、晚、夜等三個時段的均能音量,只要有一小時的均能音量超過法令標準,就是不符合規定。

環保局今年來針對高速公路、高鐵、台鐵及桃林鐵路等多種類的交通噪音作六十六點次的監測。結果,國道三號國道第六警察隊隊部、國道一號中壢市永光里、台鐵楊梅新北路廿一巷內都被監測出不符合法令規定的噪音,都已要求國工局、台鐵在當地設置隔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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