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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
【大紀元11月2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的朝野協商過程,常遭外界批評為黑箱作業,法制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未來朝野協商必須公開,並且全程錄音錄影記錄。同時,為了加強議事效率,過去朝野協商四個月沒有共識則交付院會表決處理的規定,也縮短為兩個月。如果還無法達成共識,就由立法院院會來定期處理。
過去立法院立法,最為人詬病的就是委員會審查結果,往往在朝野協商遭到推翻,但協商卻不公開,政策轉變的過程外界無法得知。不過修法後,未來朝野協商必須全程公開。立法委員雷倩表示,將協商過程透明公開紀錄下來,是負責任的表現。
另外現行法律規定,總統提名審計長、考試院、司法院與監察院人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同意就通過,初審通過條文則修正為先由各政黨(團)依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組成11人審查委員會,並於委員會組成後20日內,召開公開聽證會完成審查,並以個別審查、記名投票表決,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1/2以上同意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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