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日電)香港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今天表示,現階段沒有計劃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容許行政長官當選人加入政黨。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行政長官選舉指引,會上多名議員批評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不准特首有黨籍,與政府希望鼓勵政黨發展背道而馳。
林瑞麟回應質詢說,香港政制發展應循序漸進,第一屆行政長官選舉不准有政黨黨籍人士參選,第二屆則放寬讓有政黨黨籍人士參選,但當選後必須放棄黨籍。當局認為,明年三月的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維持有關安排是恰當的,但長遠願意聆聽各界意見。
根據香港法令,行政長官、政府高官及公務員都不能參與政黨,以保持政治中立。
本地民主派一直致力推動民主政治,主張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最終讓政黨執政。他們批評,禁止行政長官有黨籍背景不利於政黨政治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