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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大紀元1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六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要點今天出爐!其中有關委員會議除應遵循行政程序法相關迴避規定外,並規定本人或配偶、三親等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及共同生活家屬,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的營利事業,或擔任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營利事業案件,委員也須迴避。
在利益迴避方面,除原有已有規定外,委員會議要點方面增加本人及其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合計持有超過股份總額20%營利事業。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家屬及三親等以內血親或二親等以內姻親以專業人士身分(如會計師、律師、精算師、鑑價師)就討論議案曾提供相關專業服務者。
這些嚴格規定是否可順利進行?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指出,如有窒礙難行者,會再修訂。至於委員是否要建立親屬資料庫?張秀蓮指出,這部分會再討論。
有關擔任董事的部分須利益迴避,是否也包括獨立董事?張秀蓮說,不排除獨立董事。
另外,委員會議要點規定,各委員對委員會議的決議,提出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至於意見書需在會議決議通過後五天內提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