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員余文借調市長室期間,涉嫌以自己及親友消費的大額發票來核銷首長特別費,台北市調查處昨約談余文到案,他供稱,為節省黏貼消費憑證的時間,才收集大筆金額的發票來核銷支出,他一再強調「馬市長不知情」。
傳十名提供發票實際消費者
檢方不願說明他的供詞是否可信,昨天下午近四時複訊後將他釋回,但限制出境。余文目前被列為貪瀆、偽造文書案的被告。
檢方發現,大額發票的消費項目「五花八門」,但大多數以「禮品」項目核銷,與實際支出項目明顯不符,但余文三年多來,以此方式報帳,各級主管均核章通過,檢方近日將傳喚市府核章的相關主管說明。
台北市調查處昨除傳喚余文外,還有兩名市府員工、一名市府已離職員工及余文的七名親友,他們都是提供發票的實際消費人,訊後分由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周士榆複訊。
余文應訊指出,支援市長室期間,主要負責市民陳情、婚喪喜慶等業務,因工作太繁忙,加上平時要以特別費核銷的小額發票很多,黏貼憑證耗時,才會以自己及同仁、親友的大額發票核銷。
余文說,這些小額發票共有三千七百五十四張,一直存放在市府倉庫中,他昨天也帶來這些發票,指檢調若逐一核對消費原始憑證,即可查明,所有款項都用於公務,未納入私人口袋。
余:貪圖方便與馬市長無關
他強調,所有事情都是自己「貪圖一時方便」才惹出來的事端,與市長馬英九無關。他坦承都是自己的錯,一開始真的不知道這樣會有問題,也不是刻意去蒐集發票,而是隨機把親友較大面額的發票,可能是千元到萬元,拿來便宜行事報帳,對於市長及市府造成的傷害,他真的感到很抱歉。
余文供稱,由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6月間留下的這些公務支出的小額發票,約有一百四十一萬餘元,但只用發票核銷了八十萬元,其餘六十一萬多元則以市長辦公室「公積金」貼補,他強調,事後報帳的請款金額,比實際公務支出金額少,不可能污錢。
余文說明沒空受理?檢駁斥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馬市府表示先自行查出余文涉入假發票核銷案,13日向檢方回報,但檢察官沒空受理。查黑中心昨天說,北市府本月13日突然指余文想見檢察官侯寬仁,沒講明什麼事,因早已排定昨天傳喚余文等人,才認為沒必要,而沒答應。
查黑中心指出,偵訊馬英九前,有設計了一些題目,前天偵訊馬時,問他特別費核銷單據中,是否有使用他人發票,馬英九才說出余文這件事情。
檢方指出,先前清查北市府提供的一千五百張發票時,針對可疑消費項目,曾由過濾刷卡付款紀錄中,找到一些消費者姓名、資料,當時決定,在傳訊馬英九過後的第二天,再傳這些人查證。
據悉,檢方在偵訊馬英九前,僅知道核銷發票過程「好像有問題」,但不清楚有余文這號人物以大額發票來核銷特別費。承辦檢察官周士榆昨天特別問余文,上次應訊時,為何不說出他以自己及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余文答稱:「你沒問,我才沒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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