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律法部長排除實行權利法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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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新笛編譯報道)律法部長雷鐸對日益增長的要求澳洲實行權利法案的呼聲不予支持。

據澳新社消息,由於擔心聯邦政府強硬的反恐怖主義法案對國民自由造成威脅,今年有呼聲要求引入權利法案。但雷鐸13日對這一要求不予重視,他說新反恐法案平衡了保護人權的需要和保護澳洲免受恐怖分子攻擊的需要。

他說如果澳洲象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那樣實行權利法案,會由於刻板的法規約束而行動遲緩。
雷鐸在人權和均等機會委員會(HREOC)論壇發言說「實行法定的權利法案的危險是一套死板的模式阻礙了旨在保護社會安全的必要政策的執行。」

權利法案保護基本人權,並被用作制定新立法的基準,而澳洲是世界西方發達國家中唯一沒有法定權利法案立法的國家。

由於擔心反恐怖法案和政府日益增長的權利,前紐省省長Neville Wran,前總督Bill Hayden和高等法院法官Michael Kirby在今年都分別呼籲引入權利法案。

雷鐸說如果澳洲在1901年成立國家時採取權利法案,可能會以一套男性至上原則及部分廢除的白澳政策和象美國那樣允許持有武器的權利而告終。

他特別提出英國的問題,說人權法案使得布萊爾政府很難處理非英國公民的恐怖嫌疑犯和將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人驅逐出境。

他說「在我看來,澳洲強有力的民主機制,加上憲法、普通法和反歧視法案確實保護和促進了人權。」

與此同時,雷鐸還排除了對反恐怖法案進行好處審查評估以確保該法律對恐怖主義的處理適當必要的需要。

HREOC主席John von Doussa和新南威爾士大學吉爾伯特和托賓公共法律中心主管,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教授都在論壇上反駁說有對反恐怖法案進行好處審查評估的緊急必要。

他們說儘管有實行反恐怖法案的必要,但他們擔心有的地方做的過火,需要進行好處審查和得以平衡。
雷鐸表示好處審查系統不能進行,因為這可能要求公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敏感材料。但他說對是否允許經過特別審查的律師代表那些法定代表人由於國家安全原因被排除在外的恐怖嫌疑犯出庭仍持開放意見。(大紀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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