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跳票事件 台電:若該停止合約 絕不手軟
【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十五日電)台電公司董事長陳貴明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承攬核四工程的開立公司傳出跳票事件,台電正在評估對核四工期及投資總額的影響,台電已發催告通知,若開立相應不理,台電將依照契約及採購法處理,「該停止合約的,就停止合約,絕對不會手軟」,台電已擬妥因應措施。
核四工程一波三折,開立跳票事件是否影響核四工期,引發關注。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審查核四預算解凍案時,要求台電說明開立事件對台電的影響及台電因應對策。
台電指出,開立公司承攬核四5項工程,合約金額約新台幣55億元,已估驗金額約0.79億元;今年度開立承攬的工程還有2.24億元恐怕無法執行,台電評估後續處理解決方針後,預估這項預算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執行。
陳貴明表示,開立過去在核一、核二、核三廠執行多項核能工程,參與核四的資格標沒有問題,而且當初所提財務文件也符合採購法規定,日前開立傳出跳票,台電非常重視,已召開因應會議,以影響發電時程最小及追求台電最大利益為原則,並邀請開立及銀行團報告釐清問題。
陳貴明並表示,台電已發出催告通知,若開立對催告通知相應不理,台電將依照契約及採購法規定處理,「該停止合約的,就停止合約,絕對不會手軟」。
陳貴明指出,若開立的工程合約終止,台電已擬妥因應方案,將自行購料供應,另一方面,對數個施作面,台電擬找有能力的下包商,以採購法允許的方式進行,把開立事件可能影響的工期追回來。
中國國民黨立委許舒博指出,核四若延遲一天完成,利息損失高達1800萬元,單是開立事件恐怕讓核四延遲2、3個月,造成龐大損失,而且重新招標能否按原價格招標,也令人擔憂,經濟部應重視後續影響。
立委決議,台電應沒收開立公司所繳交的履約保證金;經濟部應追究開立未繳交差額保證金的相關責任;台電對開立公司的債權確保,應擬具措施。
立委並通過決議,有關核四廠第1、2號機發電計畫預算,准予動支14億4004萬5000元,另得在沒收開立公司所繳交履約保證金範圍內,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