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有:再次致國家領導人的公開舉報信

──對四川自貢專門針對護地農民發佈10.18鎮壓令案的舉報

劉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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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六次全體會議,於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18日,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和諧令)中央六次會議決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民主、法治、公平、正義作保障。10月18日,中共自貢市委、市政府領導人,故意授權市公安局匯東新區分局制定《嚴厲查處擾亂生產工地正常施工生產秩序等違法活動的通告》(以下簡稱:鎮壓令)、中央政府與自貢政府同日頒布,一個是和諧令,一個是鎮壓令。我不知這是一個巧合,還是地方政府的故意?

5人舉著起訴書、拘留證,向法院告匯東公安分局

10月20日,自貢政府的鎮壓令在紅旗鄉大巖村正式執行了,發生「10.20」鎮壓事件,遭暴打致傷村民6人,抓捕10人,行政警告處罰4人,行政拘留處罰6人,其中1人因患疾病未進拘留所關押。但是,中央政府的和諧令,在自貢市市民中迄今還未見宣傳、執行。自貢地方政府的鎮壓令,卻被官員大力宣傳和執行,並由此製造出又一起典型的侵犯人權,官與民爭利的案例。我現將調查的情況,向國家領導人及中央責任部門負責人舉報如下:

一、自貢政府鎮壓令全文如下:
自貢市公安局匯東新區分局

關於嚴厲查處擾亂生產工地正常施工生產秩序等違法活動的通告

近期以來,匯東轄區多處建設施工工地連續發生規模性的強力阻擾施工事件、嚴重影響了我區乃至自貢市城市建設、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為嚴厲查處擾亂生產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等違法活動,保障廣大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擾亂企業生產秩序,對擅自闖工地阻礙施工、生產致使企業生產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厲查處;造成嚴重損失的,則依照《刑法》予以嚴厲打擊。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非法攔截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對擅自佔公路阻礙交通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視其情節,分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予以嚴厲查處、打擊。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妨害公務,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或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或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視其情節,分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予以嚴厲查處、打擊。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四、嚴禁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對不聽勸阻的,視其情節,分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予以嚴厲查處、打擊。

五、凡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予以從重處罰。

特此通告。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自貢市公安局匯東新區分局(公章)

二、遭受鎮壓的護地農民

2006年10月19日,自貢市公安局匯東新區分局警察在匯東高新區範圍內的各鄉、村、組,房地產開發商施工工地現場和各人群集中地點,張貼從重處罰的鎮壓令。10月20日上午,在紅旗鄉原大巖村2組、4組、7組交界地段,三個組的村民約400人,集結在自貢工業泵廠廠大門對面,自貢遠達房地產開發公司 (私營企業)修建遠達都市森林住宅商品樓小區,村民保護耕地。村民提出,要求政府給予土地補償費,增加生活補助費,為失地農民辦理醫療、養老保障等訴求,解決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

市政府在20日上午約10點鐘,動用約200多警察和政府官員,幾台攝像機,交通警察在紅運廠至大缺口公路段交叉口,實行車輛警戒,對各種車輛一律不准通行,進入遠達都市森林住宅樓施工現場,圍觀群眾約1000人,由少數施工人員和政府官員、便衣警察故意對村民挑起事端,用鐵鏟將河沙、水泥向護地村民身上撒。受侵害的村民向挑起事端者提出質問和抗議時,立即遭到數人暴打。其中有:侯世強(男)39歲,侯俊良(男)65歲,李永成(男)約80歲,馮學琴 (女)66歲,翁淑芳(女)約60歲,劉修平(女)47歲。被暴打的村民傷勢較重的有李永成老人,現由官方給了500元錢,在家就醫和療養。翁淑芳傷勢嚴重,倒在地上,官員向翁警告說:你要夥同去告,就立即將你兒子下回家去。(翁的三兒子在開發區當電工)翁在官員的威脅、恐嚇下,也不敢去告了。劉修平已經離開現場約200米遠,進入1戶村民家中去了,被數名兇手從村民家中抓住頭髮強行拖出暴打,現場一個胖娃男性,約30多歲,幾名兇手抓住劉的頭髮死死的不放,胖娃對劉拳腳相加一頓暴打,劉女士被暴打不斷呼救,在現場穿著警服的警察無一人勸阻和救助,15天後劉修平身上還是傷痕纍纍。其餘人員屬輕傷。

劉修平等人慘遭兇手暴打後,又被匯東新區公安分局予以行政處罰:劉修平,拘留7日,侯世強,拘留15日,侯俊良,拘留10日,李存華,拘留10日,劉玉華,拘留7日處罰決定。其中,李存華屬於城市下崗工人,路過暴打村民現場,見有人在毆打村民便前去勸阻,反被警察抓捕,無辜遭受非法拘留10天的處罰。暴打護地村民的兇手,迄今消遙法外。目前,原白果村8組被暴打、拘押的6人,二次向法院起訴、上訴遭刁難。大巖村被拘押的5人,已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狀告匯東新區公安分局。

三、自貢鎮壓令對抗中央和諧令

自貢紅旗鄉、衛坪鄉、鳳凰鄉的失地農民看見四處張帖的鎮壓令,紛紛打電話告訴我,有的農民將鎮壓令撕下來保存;有的看後一邊咒罵、一邊把鎮壓令撕成粉碎。我及時趕去現場將鎮壓令拍照留下證據。

鎮壓令公佈後,在匯東開發區內的房地產開發商依仗政府的鎮壓令,拒絕依法補償土地費給農民,開發區內的失地農民也被政府的鎮壓令嚇住了,房地產開發商也不怕農民阻止施工了,凡是失地農民去找政府官員提出合理合法給予土地補償請求,官員就用鎮壓令和紅旗鄉原大巖村「10.20」鎮壓事件,對農民進行威脅、恐嚇。政府官員以土地是國家的、以國家建設為名義,欺詐、欺騙農民。

10月23日上午,我去找政府官員對鎮壓令提出嚴正抗議,並指出:市政府指使匯東新區公安分局對農民制定的鎮壓令,與中央政府和諧令公開相對抗!市政府對失地失房農民疾苦不聞不管,相反卻公開頒布鎮壓令,暴打、抓捕、拘留大巖村農民,暴打護地農民的兇手消遙法外,市政府公然一面鎮壓農民,一面積極維護房地產開發商謀取暴利的行為,我不知是國法規定,還是家法,私法的規定。我表示嚴正抗議!當晚約6點鐘,上級指令匯東公安分局國保科科長、所長2人前來我家裏找我談話。一面奉勸叫我不要去管,一面說高智晟是怎樣被抓捕的你知道嗎?對我進行暗示。我說:知道。但是市政府對農民的疾苦問題不解決,實行鎮壓手段的行為,我表示堅決反對!

四、自貢政府竟敢如此非法作為,膽子從何來?

2006年10月15日上午,市國土局、高新開發區管委會、紅旗鄉政府等官員在白果村1組,下午又在白果村3組,召開徵地村民群眾大會,由官員向該2個村組村民宣佈:村民土地由政府全部徵用,村民的青苗、附著物立即進行清算。該2個組土地面積約1100畝,其中,包括耕地、非耕地、宅基地,涉及人口約 800人。據村民反映,市政府同時在紅旗鄉大巖村5組,鳳凰鄉大灣村,高峰鄉考舉村,徵用3個村組的全部土地,共計5個村組土地,搞旅遊開發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共涉及人口約2300人,涉及土地面積約3000畝。中央政府對徵用農民土地有嚴格規定,耕地審批權收歸國務院,嚴控徵用耕地。我也不知是自貢政府故違抗中央政府的嚴禁令呢?還是中央政府的嚴禁令文件如同白紙一張了!

自貢從03年至06年的今日,從未停止或緩徵土地。06年達到更加瘋狂的暴征土地的高潮,對付失地農民不擇手段,達到殘忍、殘暴的鎮壓護地農民。據不完全統計:06年鎮壓農民護地群體事件約11起,被警察、涉黑人員暴打、傳訊、監控、威脅、恐嚇、拘留、警告,先後涉及受侵害人達100人以上。我們向黨中央領導人、省委、省政府反映,控告、舉報、呼救等信函,向法院起訴、上訴,也是歷年來最多的一年。自貢市06年鎮壓護地農民群體事件,在國內國外媒體、網站連續報導,也是受到國內外社會各界人士關注程度最高的一年。

我認為,自貢地方黨、政前任和現任一把手官員,竟然公開的肆無忌怛的無視黨紀國法、侵犯人權,為房地產開發商謀取非法暴利,他們的膽子主要是從上級官員故意不作為而來的。也可以說,自貢市政府長達12年的非法行政,暴征暴拆、掠奪平民財產、鎮壓平民百姓的惡劣行為,是在上級官員的縱容下進行的。因此,我再次向國家主席、總理及中央有關責任部門舉報,並再次懇請中央本著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職責,重視人權,儘快派員來自貢深入調查,對非法倒賣土地及侵吞拆遷補償費達51.7億元的大案進行查處,整肅自貢的貪官污吏,為民伸張公平、正義,創建一個真正美好的和諧的社會環境。

此致

舉報人:劉正有
2006年11月13日於自貢出租屋
聯繫電話:0813—8791056

註:我的聲明:
1、該舉報信同時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張學忠、張中偉。
2、該舉報信如有調查不實,本人自願承擔法律責任。
3、該舉報信發送後,本舉報人有可能遭到地方政府打擊報復、迫害,望國家主席、總理和社會各界人士給予高度關注和聲援。

──轉自《六四天網》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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