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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
【大紀元11月14日訊】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13日表示,承辦檢察官曾益盛上週已二度寄發傳票,傳喚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說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投資過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若被告經傳喚兩次以上皆無故不到案,檢方依法可對被告拘提或發布通緝。
中央社消息,受檢調單位調查中信金影響,前不久才定調的「十三長」中信金經營決策核心團隊,一直滯留在海外的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辭職,13日經董事會正式通過,遺缺由研發執行長王正新接手,兼任策略長與發言人。
專案人員透露,檢方上月26日對辜仲諒發出傳票後,要求辜仲諒11月7日出庭,辜的律師在31日表明,辜仲諒會在11月7日如期出庭,但11月3日的聯合報以頭版刊登「檢調搜獲中信金紅火帳冊」的消息後,辜的委任律師當天即遞狀向檢方請假。
先前中信金表示,辜仲諒的返國時間是11月18日,檢調人士認為,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要傳喚(被告)幾次未到才可拘提、通緝,但檢方寄發傳票後,已確定在月底前第二次傳喚辜仲諒,屆時若再不到庭,不排除檢方會直接發拘票給境管單位,只要辜仲諒一入境即拘提到案,拘提無著即發布通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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