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躲債錯過教召 法官判無罪

人氣: 1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26歲張姓男子躲債又怕連累家人,流浪在外年餘都沒音訊,直到發現因錯過教召,被新竹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且通緝,才主動到案說明。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他的行為並不是要惡意逃避後備軍人的動員召集,依修正後的新法諭知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戶籍地在新竹市的張某,為了工作方便,就在台北和女友同居,期間和住在戶籍地的家人保持密切聯絡,92年底因家人代轉教召令,如期參加教召。

判決書指出,去年,他和女友想要經營洗車行,由女友出面向銀行申貸,還向朋友借錢籌資共約200多萬,但還沒開張營業,籌來的資金就被朋友全數捲走,張某和女友從此躲債度日。張某為免住在老家的父母擔心,就此未與家人聯絡。

去年11月初張某又被教召,因他音訊全無,其家人無法通知他前往參加。其父擔心其安全,還報警協尋。

新竹地檢署今年依法通緝張某後,起訴全案且聲請院方簡易處刑,但法官認為張某沒有申報居住所,為的是躲債,不是為了逃避點召,經改回正常程序審理後諭知他無罪。

修法漏洞 衝擊兵員動員召集制度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近年修法,把原來後備軍人遷移居住所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各項召集令無法送達者,都以意圖避免召集「論」處的「可罰性」,提高到必須確實有意規避召集處理才會成罪。新竹地院有法官認為,這是項錯誤的修法,將影響國防兵員的召集、動員,有破壞原屬有效的後備軍人召集制度之虞,甚而危害國家安全。

這個修法漏洞,是新竹地院刑事第3審判庭,在審理張姓男子為了躲債沒去教召,以致被檢方起訴交付審理時發現的。

承審法官說,修正前的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要面臨刑事罰。另後備軍人犯了前述之罪,致使各項召集令無法送達者,均以意圖避免召集論處,藉此保障國家法益。

法官說,後備軍人搬遷住所卻沒 法官說,未來後備軍人只要如張某般,或稱躲債,或稱工作,或稱其他原因,在遷出戶籍地又沒有申報也不致會被定罪,除非檢方能夠舉證當事人是為了規避點召、教召而搬離、未申報。

法官預料這將對我國行之有年、且有效的兵員動員召集制度帶來大衝擊。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