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人數登榜首?台內政部否認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日電)中國時報報導,「一百一十五人涉貪污,內政部登榜首」;台灣內政部今天嚴正否認報導內容,強調內政部及所屬機關,自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五年因涉嫌貪污遭調查或起訴而被停、免職為二十人,所謂「一百一十五人」應是立委誤把地方警察機關涉及貪污的人數併計到內政部所致。
內政部表示,根據統計資料,內政部包括部本部及五十個所屬機關,自九十年至九十五年因涉嫌貪污遭調查或起訴而被停職或免職的人數為二十人,這二十人當中主要是營建署十三人,以及警政署的警察人員六人。
內政部認為,報載中所指稱的一百一十五人,應是立法委員誤把地方警察機關涉及貪污的九十五人全都併計到內政部所致。事實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警察機關都是隸屬於各該地方政府組織,相關人事預算也都是由地方政府編列。
內政部指出,地方警察機關非屬內政部法定組織編制,根本不應該把涉及貪污的地方警察人員視為內政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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