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抗癌藥吉菲特尼 治療肺腺癌五成有效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日電)標靶治療藥物由於能鎖定癌細胞,沒有傳統化療好壞細胞「通殺」的副作用,近年來已是癌症治療的新希望。國家衛生研究院最近針對口服抗癌新藥「吉菲特尼」進行國內臨床試驗發現,對五成肺腺癌患者有療效,平均可延長壽命達一年。
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酪胺酸活化酵素抑制劑「吉菲特尼(gefitinib)」,是目前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新藥中最成功的例子,副作用小,但只對一部份肺癌病人特別有效,在白種人約占百分之十,日本則超過百分之三十。 非小細胞肺癌包括肺腺癌、鱗狀細胞癌及大細胞癌,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六千八百名病人,其中有百分之六十五是肺腺癌患者。
為了找出吉菲特尼對台灣病人的治療效果,國衛院最近對六十五名非小細胞肺癌病人,進行投藥研究。國衛院分子與基因醫學研究組副研究員黃秀芬今天表示,結果顯示,吉菲特尼對肺腺癌患者的治療,有高達五成的高反應率,腫瘤可縮小一半,並平均延長壽命達一年。但對鱗狀細胞癌患者則沒有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也發現,肺腺癌患者約有一半比率,都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基因突變,這類患者接受吉菲特尼治療時,高達九成都有效;沒有突變者,治療效果則大打折扣,僅有一成有效。
黃秀芬指出,儘管如此,但檢驗基因有無突變,需耗時兩週以上,一來一往間,容易延誤治療的黃金時間,因此建議病患,不管基因突變與否,還是接受口服藥物治療為先,且不管是直接服藥或化療後再服藥,都一樣有效。
不過目前健保沒有全面給付,必須要是化療無效的病患才能使用吉菲特尼。黃秀芬說,每天一顆、一個月高達新台幣六、七萬元的藥費,並非每個患者都能負擔得起,因此有不少病人,可能二、三天才吃一顆,或是中途停藥,讓腫瘤又再長回來。
黃秀芬說,有些肺癌未期病人根本撐不過化療無效,因此呼籲健保局應該考慮放寬給付標準,至少將吉菲特尼提前至第二線用藥,爭取治療的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