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遭告誡 黃瑞華稱憲政議題可討論
【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投書本報質疑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違憲,昨天被司法院長翁岳生約談,並當面告誡,黃瑞華則回應,基於憲政問題討論而投書,任何人都可討論,不論是地院院長或司法院長,都無法用院長身分影響法官,若院長有這樣的想法,就是對今天的法官不了解,也太低估法官。
自由廣場8日刊登「檢察官寡頭式專制時代來臨?」的投書,撰文者為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
她在文章中提到,陳瑞仁檢察官以總統陳水扁為共犯方式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涉犯貪污,起訴書雖未直接列總統為貪污被告,但實質上已對國人乃至全世界,以檢察官的國家權威宣告總統為貪污共犯的「貪污總統」。
文章中提到,所有外國元首使節還能尊重我們的國家元首嗎?三軍及文武百官還會尊敬、服從總統嗎?制憲者以憲法第五十二條想避免的所有惡害,都因這份起訴書而發生,且糟的是,總統還難以為自己的清白上法庭辯護,黃瑞華質疑,這樣的起訴書難道不違憲?
司法院當天即發出聲明,指出總統夫人被訴貪污等案件深受矚目,為確保審判獨立及避免外界不必要聯想,要求法官不要就審判中或即將繫屬之具體個案為公開評論,並於昨天由司法院長翁岳生約談黃瑞華。
黃瑞華在遭約談後表示,她投書談國務機要費起訴書案,是基於討論憲政議題的想法,和個案沒有任何關係,她強調,今天的法官和以前法官完全不一樣,院長的身分不管是地方法院院長或是司法院院長,都無法用院長的身分影響任何法官。她強調,是提出個人問號供大家討論,希望更多憲法學者對國家體制,特別是憲政體制有更多討論和關心,她是針對憲法第五十二條法律見解表達意見,非針對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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