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貪瀆案 北院裁定林忠正蘇俊吉羈押禁見
【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一日電)台灣行政院金管會委員林忠正等人涉貪瀆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忠正、林忠正的秘書蘇俊吉、開發金法務顧問崔梅蘭等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定林忠正、蘇俊吉羈押禁見、崔梅蘭則當庭飭回,約在下午二時多離開台北地方法院。
台中地檢署去年七月起陸續偵辦太萊晶體科技等上市、上櫃公司,涉嫌內線交易違法炒股時,意外發現林忠正涉嫌貪污;檢方去年九月起監控林忠正,發現他與業者關係複雜,且金管會要對疑似違法的上市、上櫃公司展開金檢時,林忠正即透過私人秘書蘇俊吉安排,收受業者不正利益,運用自身人脈及影響力為業者護航。
台中檢調前天約談林忠正等十三人到案,經台中地檢署將林忠正、蘇俊吉、崔梅蘭等三人聲押,昨天卻被台中地方法院以「無管轄權」為由駁回,全案移轉到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今天凌晨再依林忠正等三人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八時開聲押庭,下午二時多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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