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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
【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溫貴香台北四日電)審計長蘇振平今天在立法院報告九十四年度總決算,答復立委詢問總統府以機密費報銷國務機要費問題時,指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不盡責,嚴重違反會計法及相關作業規定。馮瑞麟回應表示「尊重長官意見」,但國務機要費案檢調單位偵辦當中,他不便表示意見。
國民黨籍立委李紀珠(不分區)質詢說,總統府預算科目中,業務費有很多項目,包括機要費、機密費、特別費等用途都不一樣;總統國務費明明編在業務費項下,卻被當機密費使用,為何總統府會計人員能如此報銷?
她認為,總統府指國務機要費只需半數檢附單據、半數不用,是混淆視聽,因機要費統統都要收據,也不能作為機密外交之用。
蘇振平答詢表示,馮瑞麟嚴重違反會計法第四章內部審核、內部審核處理準則、會計法第一百零二條以及相關作業規定,相關的規定都很清楚,但會計長沒有盡責。
他說,相關法律問題已移請檢調機關調查、判斷有無違法。審計部尊重國家元首支出,但總統府是最高當局,應該是各機關模範。
馮瑞麟下午表示,對長官的意見表示尊重,但國務機要費案全案檢調單位正在偵查當中,對司法偵辦中的案件,他不便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