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加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法
【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四日電)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行政院會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的相關修法問題,大法官會議第六一三號解釋已在七月出爐,迄今超過兩個多月,相關部會應加速修法進度。
經濟建設委員會上午簡報「九十五年第二季相關部會推動服務業旗艦計畫及主軸措施執行情形」指出,請NCC依「通訊傳播基本法」原則,兩年內完成修訂通訊傳播相關法規,並訂定修法時程表,促進通訊媒體服務業健全發展。蘇揆裁示相關部會應加速修訂相關法令。
大法官會議七月二十一日解釋指出,NCC組織法有關NCC委員由立法院政黨比例選任的部分違憲,最遲應在二○○八年底前失其效力。行政院因此將儘速提案修改NCC組織法,並檢討NCC通訊傳播相關法規適用情形。
另外,蘇揆表示,「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自九十三年十一月核定實施以來,相關部會積極推動辦理,值得肯定。今年第二季完成一項法律案(保險法)修訂、十四項行政命令發布實施、五十二項人才培訓與三十四項國際接軌重點工作,展現做實事精神。
他說,上述方案推動以來,服務業產值占GDP比重,由百分之七十二點七三,提升至今年上半年的百分之七十四點七;就業人數百分比,由百分之五十八點二三提升為百分之五十八點四四,值得嘉許,應繼續加強努力。
蘇揆認為,研擬中的「二○一五年經濟發展願景之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相關套案計畫,與服務業旗艦計畫及主軸措施有關者,也應配合檢討或調整,帶動整體服務業發展最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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