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中21歲是一個重要的年齡
移民法中21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年齡。根據移民法,未滿21歲的子女被認爲是申請人的家屬,可以依靠父母身份在美居留。超過21歲的子女就屬於一個獨立的個體,不能再作爲父母的家屬,依靠父母的身份。
在非移民簽證中,如果父母持有E,F,H,L等簽證,未滿21歲的子女可以持有相應的家屬簽證。比如,父母一方持有F-1學生簽證,未滿21歲的子女就可以持有F-2簽證;滿21歲的子女已經成爲一個獨立個體。可以獨立申請F-1學生簽證;H-1B工作簽證等等各類簽證。比較普遍的情況是當子女快滿21歲的時候,父母爲其轉換爲F-1學生簽證。
21歲的限制同樣時用與綠卡申請,移民法規定在申請人遞交I-485申請的時候,申請人未滿21歲的子女可以同申請人一同遞交I-485申請獲得綠卡。超過21歲的子女則無法同申請人一起申請綠卡。由于現在的移民排期比較長,有的申請人在等到排期時,其子女已經超過21歲,該類申請人的子女将無法作爲申請人家屬申請綠卡。
這裏有二點提醒大家注意,一是父母需要了解21歲的重要性。在子女快滿21歲時,及時爲子女轉換簽證,以免子女在美國失去身份。二是在子女快滿21時,至少提前1-2個月爲子女申請轉換身份。如果等到最後一二個星期再爲子女申請轉換身份,如果申請人不熟悉申請程序,寫錯支票或寄錯地址,等到移民局退回申請時,子女已經超過21歲。移民法是非常嚴格的,即使超過21歲僅僅幾天,子女也将失去合法身份。
除了21歲以外,另外一個年齡限制是18歲。18歲的限制適用於同美國公民結婚,美國公民爲Step Child申請綠卡。我們舉個例子:王女士同美國公民結婚,在結婚的時候王女士同前夫的孩子未滿18歲。婚後美國公民成爲王女士的先生和小孩的繼父,美國公民可以爲王女士和孩子申請綠卡。但是如果在結婚的時候王女士的孩子已經超過了18歲,美國公民則不能以繼父的身份爲王女士的孩子申請綠卡。 文章來源:【看中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