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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觀光團翻車司機罰兩萬四 公司罰九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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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彭群弼報導)大陸觀光團發生翻車慘劇,公路總局表示:戴姓司機不符合駕駛遊覽車的資格,並且嚴重超速,戴姓駕駛將遭到吊扣駕照三年,並重罰兩萬四。而「台東之星」遊覽車公司,因為聘用非法司機,肇事車輛吊扣牌照三個月,並罰九萬元,旗下44輛遊覽車停止過戶,一個月內重新辦理臨時檢驗。

公路總局陳晉源表示:經監理機關與檢察官現場勘驗之後,確定遊覽車的煞車系統沒有出現漏油或機械故障,遊覽車戴姓駕駛也沒有疲勞或酒後駕車。因此初步認定:應該是戴姓司機在下山的過程中,因為時間延誤,拼命趕路,違規超速行駛,又因為是連續下坡路段,戴姓司機連續踩踏煞車,導致煞車系統過熱,短暫失靈,屬於人為操作不當。

此外,事故路段位於台21線124~140公里之間,因為彎道過多,被列為「禁止行駛大客車」的路段,但因為旅行團的行程延誤,為了從阿里山趕到日月潭,遊覽車司機為了超近路,違規行駛新中橫!不但如此,發生事故路段的速限只有50公里,但肇事車輛的紀錄卻是高達一百公里,因此公路總局將依照修訂後的處罰條例,以「嚴重超速,危險駕駛」等條款,處新台幣兩萬四千元的罰鍰,並吊銷駕照三年!

此外,根據公路總局的查證,戴姓司機拿到大客車駕照未滿三年,依規定不能駕駛遊覽車,聘用戴姓司機的台東之星遊覽車公司,也被處最重:新台幣九萬元的罰緩!事故車輛吊扣牌照三個月,台東之星旗下的44輛遊覽車,必須在一個月內到監理機關辦理臨時檢驗,車輛停止過戶,避免業者脫產。經過高雄監理所前往台東之星公司查核之後,確認其他40名駕駛都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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