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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通過 96年度中央對地方教育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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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立法院預算及決算、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審查通過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央對地方教育補助經費共新台幣六百三十一億元,但立委要求,中央對地方的教育補助經費,應納入教育發展基金,才不會被挪用。

立法院上午召開預算及決算、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由財政部、行政院主計處等單位,專案報告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以及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情形,及九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教師退休專案編列與執行情形。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許璋瑤報告指出,為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教師待退問題,從九十三年度至九十五年度,分三年編列對地方政府教師專案退休補助經費,專款專用於支應教師退休相關經費,從九十三年度與九十四年度執行情形來看,已達預期成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何智輝(苗栗縣)質詢時,要求行政院主計處對於中央給地方的教育補助,必須直接撥入教育發展基金,才不會被地方挪用,行政院主計處回應表示,部分補助經費,例如校舍整建等經費,都限定專款專用,主計處也將加強對地方經費使用的考核。

會議審查通過的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包括中央對地方教育補助經費六百三十一億元,其中包含人事費等基本短差數三百三十六億元、老舊危險校舍整建與教室設施補助一百三十八億元、教師專案退休補助二十億元及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助一百三十七億元。

今年中央對地方教育補助經費中,增加了配合九十六學年度起,國小一年級編班人數,由每班三十五人降為三十二人,教師員額經費五億元,以及為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所補助的七十億元,但地方政府必須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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