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你有槍,我有筆」
【大紀元10月25日訊】(編者按)本文為高瑜在2006年10月24日國際婦女傳媒基金會(IWMF)第十七界年度「新聞勇氣獎」頒獎午餐會的答謝致辭,題目為編者所加。高瑜生於中國重慶,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擔任經濟學週報副總編,不久該報被停刊,1994年北京當局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其六年監禁。 1999年2月以保外就醫名義獲釋。她曾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在法國巴黎頒發的「自由金筆獎」,IWMF「新聞勇氣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吉耶爾莫.卡諾新聞自由獎、記者無國界新聞獎、全球20世紀的新聞自由英雄獎。以下為高瑜演講原稿﹕
感謝獨立中文筆會對我的提名。感謝李普、何家棟、金鐘先生對我的推薦。
感謝國際婦女傳媒基金會再次給我這個獎,能讓我和3位我由衷欽佩的同道見面。
1995年,我第一次獲得勇氣獎,那時我第二次被捕正在北京最偏僻的一所監獄裡服刑。
我留給當時的中國司法部部長寫信,要求書面向頒獎典禮表達我的謝意。我的信被獄警當場撕掉。
那年國際婦女傳媒基金會曾盛情邀請我的丈夫代我前來領獎。這令當局恐慌。北京市安全局與我丈夫談判,說只要配合會儘快給我辦理保外就醫。
為我早日獲得自由,我的丈夫放棄了珍貴的邀請,事實證明當局只是欺騙。
我第一次被捕是於1989年6月3日早晨上班途中被北京市安全局綁架。我和綁架我的警察,都成為沒有聽到當晚槍聲的人。
幾天之後我對於這場波瀾壯闊的民主運動利高層政治鬥爭的深層報導,才在香港一份當時最有影響的雜誌上發表。
作為一個記者,我成了中國政權向西方表示強硬立場的一張人質牌。
我於1993年再次被捕。拘留證上除了姓名、日期,真京都是空白,沒有任何解釋我是犯了哪條法律──因為對我的逮捕根本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13個月之後,我被北京中級人民法院以「洩露國家秘密」罪判以六年有期徒刑,附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中國從19世紀建立了現代傳媒,新聞從業人就有後優秀的傳統。
但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之後,消滅了中國的民營報紙,也用政治暴力閹割了中國新聞人的獨立精神。
當局對歷史要求忘卻,對現實要求粉飾。講真話,報導真相的新聞記者都要被開除,甚至更糟。
今天讓我想起中國報業鉅子、新聞獨立的先驅史量才先生的話,「你有槍,我有筆。」史量才先生1934年被國民黨政府的特務槍殺在杭州西子湖畔。
六四之後,我也一直處於「你有槍,我有筆。」的境遇,這也是歷史對我的選擇。
謝謝!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