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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銀貨兩訖 分期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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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特稿

市場上「分期購物」的誘惑愈來愈多,消費者要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首先,要了解市場上的分期付款工具有哪些;其次,使用前先詢問必須支付的成本;最後,如果購買的商品不是現貨交易,務必更加小心謹慎。

為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意願,不但許多業者打出「分期購物」,近幾年來,信用卡業者也不斷促銷刷卡分期購物,信用卡分期的門檻愈來愈低,就連到大賣場購物,只要單筆消費滿500元,就可以分三期還款,就某一方面來說是相當便利。

但事實上,只要所購買的商品是屬於「現貨交易」,也就是當場銀貨兩訖,立即把物品搬回家,無需仰賴未來業者持續提供服務,應可安心的使用分期購物,但是仍必須精算一下,使用分期是否會增加購物成本。

至於如果不是使用信用卡分期,而是銷售業務員宣稱「可以分期付款」,這時就得進一步了解,究竟這分期付款的服務是由誰提供的?

消費者必須了解一個基本原理,那就是只要「分期付款」,就得有人先墊付貨款。以信用卡分期為例,持卡人刷卡購物後,該商家並不是還沒有拿到貨款,就會讓消費者搬貨回家,其實是轉頭向信用卡業者請款,由信用卡業者先代墊貨款,未來再按月寄帳單給刷卡消費的持卡人。

同樣地,如果商家聲稱可分期付款,絕對不是商家「自願」讓消費者慢慢付款,極有可能是要消費者向銀行申請小額信貸,這種小額信貸的利率通常會達10%以上。

尤其是,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必須仰賴業者慢慢提供服務,也就是所謂的「遞延性服務」商品,消費者更要評估,萬一未來該業者倒閉、提供服務差,但消費款是自己透過申請信貸分期付款的性質,這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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